蔡 磊 左祖晶 周 翔 陈明磊
【内容提要】 政府官员规模问题是近几年来学界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不少专家对此发表了看法。我们回顾了这方面的观点和数据,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限于水平,本文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文责当由自负。敬祈各位同仁、学者不吝赐教。
去年7月,受北京大学世界与中国研究中心的委托,我们对近几年国内关于政府官员规模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们的若干看法。
当前社会各界的主流意见认为政府官员太多了,但这一看法有两个令人遗憾的基础:混乱的数据和有局限的比较方法
(一)目前文献中,与政府官员规模相关的人数最小为653.7万,最大超过7000万
根据各种文献资料,我们整理出三组与政府官员规模有关的指标和数据,并分别进行了分析和求证。
第一组是公务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它的范围是指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中央组织部的数据是653.7万①,财政部的数据是988万②,《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是1063.2万③,朱光磊提供的数据是1100万④。
经向朱光磊本人求证,他的数据是根据统计年鉴的数据测算的。那么,财政部和统计年鉴的数据何以与中组部的数据相差如此悬殊呢?经向国家统计局人口司咨询,统计年鉴中的“机关人员”是指在执行行政机关会计制度的单位中上班并领工资的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即党政群机关,但在此类单位上班并领工资的人数要比公务员人数多。也就是说,由于种种原因,在机关里存在着一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但同样领工资的工作人员,从严格意义上讲,这部分人员不应该列入公务员。中组部的数据更为可信一些。但从研究角度看,我们倾向于用财政部和统计局的数据,具体的原因我们将在下文解释。
第二组是事业单位人员。这里分别有三个不同的数据:《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是2533.6万⑤,财政部的是3292万⑥,中央编办称事业编制为2900万⑦。
这三个数据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不同部门对于事业单位的理解不同造成的。我们认为,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部门,中央编办的数据虽然是编制数,但信度更高一些。
第三组是财政供养人员。对这个指标指代的具体范围,认识很不一致,主要又有三种主张:一是财政部所称财政供养人口包括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是4290万⑧;二是朱光磊所称,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干部、两者的工勤人员和退休人员、农村部分领补助的村组干部,约5000万⑨;三是周天勇所称,由财政供养的公务员和准公务员性质的人员(七类人),超过7000万⑩。
我们分析认为,财政供养人员的概念很不科学,实际上很难界定其具体指称的内容。周天勇所称的“七类人”是我们看到的最宽口径的提法。他认为,我国实际由财政供养的公务员和准公务员性质的人员超过7000万人,除了包括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七类人:国家、党政和社会团体机关中大量的准公务员;为了应付机构改革而从政府机构中剥离出来、实际上还行使着行政管理职能的一些事业单位里的人员;我国党政职能内化在事业单位之中,事业单位中实际上有大量的官员;那些财政不给够经费,甚至不列入预算,由自己收费补充和全额收费供养的政府机构和执法人员;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中,存在着大量的公务员性质的官员;县乡村中由收费和罚款等供养的非编制管理人员(约为2000万人);由财政供养的许多机关和事业退休干部。
周天勇的这种界定,似是而非,有一定的迷惑性。但对我国机关和事业单位情况稍有了解的人,就能发现明显的破绽。比如“七类人”中的“财政不给够经费,甚至不列入预算,由自己收费补充和全额收费供养的政府机构和执法人员”。首先,政府机构里有没有这样一类人?如果有,他们与“国家、党政和社会团体机关中大量的准公务员”如何区分?其次,即使确有这部分人,但他们能不能叫做财政供养?我们感到,如此草率地扩大财政供养的范围,缺少起码的科学态度,但同时也说明,财政供养的概念存在难以具体界定的缺陷。
我们认为,对政府官员可有两种理解:一是狭义的,即专指党政机关干部。这部分的在职人数约为1000万。二是广义的,即党政机关干部加上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900万左右,与党政机关干部相加约为4000万。财政供养人员的概念,我们倾向于不在研究中使用。
本文的研究主要围绕广义的理解展开。之所以选择广义,我们主要的考虑是社会公众在讨论“官”的概念时,头脑里有两条最为关键的标准:一是拿公家钱,二是干公家活(这个说法可以在朱光磊等人发表于人民网的一篇文章里得到一定的印证)。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倾向于狭义政府官员采用财政部和统计局数据的原因。如果在确立研究对象时不能兼顾到社会公众的感受,就会降低研究的针对性。有关政府部门在前一阶段的官民比之争中,严格澄清官员的概念,虽然有助于讨论问题,但并没有真正扭转社会公众对于政府的看法,其原因也就在于此。因此尽管从学理上,我们并不同意将机关在职人员和所有的事业单位人员都纳入政府官员队伍,但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们仍然认为,将党政群机关干部加事业单位人员确定为政府官员,是比较符合实际需要也比较符合研究需要的选择。
(二)用以说明我国政府官员规模偏大的纵向比较方法缺乏比较的基础,横向比较方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存在局限
应该说,社会各界形成我国政府官员规模偏大的看法,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上面提到的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数据被媒体反复引用、推波助澜造成的。另一方面,也与不少学者采取了比较的论证方法有关。目前,讨论我国政府官员规模问题的文章采取的主要分析方法是从纵横两个角度进行比较。所谓纵向比较,是指用我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数据进行比较。所谓横向比较,是指用我国与不同国家之间的数据进行比较。比较中涉及的指标可进一步分为三类。一是关于人的指标,主要有“官”与“民”、“官”与就业人口的比例;二是关于钱的指标,主要有行政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行政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例等;三是既有人又有钱的指标,主要有“官”与行政经费支出、“官”与GDP的比例等。
这些指标和数据除了存在上面提到的口径问题之外,还存在着来源不清、缺少必要考证等问题,在媒体报道甚至一些学术论文中经常出现以“某权威人士说”、“某学者认为”表述数据来源,以直接转引他人论著替代对数据的追根溯源等等问题,很多危言耸听的观点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些经不起推敲的数据基础上的。在后面的部分,我们将提出我们搜集和考证的数据。在这部分,我们的重点是对比较方法进行分析。
1.纵向比较忽略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条件已经发生的巨大变化,缺乏基本的比较基础
讨论中出现最多的是“官民比”的历史比较。如刘智峰指出,西汉时期官民比为1∶7945,唐高宗时期官民比为1∶3927,元成宗时期官民比为1∶2613,清康熙时期官民比高达1∶119。薄贵利认为,中国财政供养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50年代末为1∶600,70年代末为1∶50,1996年为1∶33。
此外,也有学者采用了第二类指标进行纵向比较。如罗璘据1990-1997《中国统计年鉴》指出,1980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共支出75.73亿,占政府总支出的6.23%;1985年为171.06亿,占政府总支出的9.27%;1990年为414.5亿,占政府总支出的9.66%;1996年为1040.8亿,占政府总支出的13.17%;15年增长13倍。
以纵向比较来论证我国政府官员规模过大的方法是很不科学的。无论是封建社会与现代社会,还是建国初期与改革开放初期,甚至是改革开放初期与当前,都不能做这种简单的比较。因为不同的历史时期,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社会需求、文化传统等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纵向比较缺乏必要的基础。比如,封建时代国家没有海关、环保局、信息产业部等部门,也没有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又比如,建国初期甚至到改革开放初,国家没有多少金融组织,也没有多少金融监管任务,而现在金融业的专业监管机构就有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并且初步形成上下贯连的体系。再比如,古代和现代政府都对盐实行专营管理,但食盐必须加碘才能进入市场则是现代的事情。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2.横向比较有积极意义但忽略了各国的差异,存在一定的局限,要做具体分析
学术界在对政府官员规模进行横向比较时,上述三类指标都有涉及。
在第一类指标的比较中,如王健等人提出,美国政府公务员与总人口的比例为1∶12;法国1∶12;日本1∶28;英国1∶125。中国狭义“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民比”为1∶256,宽义“官(各级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民比”为1∶122。
在第二类指标的比较中,如王岐海指出,1998年中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14.8%,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口径是15.6%。高收入国家平均为9.5%,其中德国为6.9%;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12.3%,其中波兰为8.5%;下中等收入国家为14.9%(中国属于下中等收入国家),其中罗马尼亚为6.5%;低收入国家为18.1%,其中印度为11.9%。中国在国际比较中是属于比较高的。
在第三类指标的比较中,如王健等人认为,依据各国定义的公务员计算的公务员与GDP之比为:美国2.31人/百万美元GDP;法国3.46人/百万美元GDP;日本1.14人/百万美元GDP;英国0.3人/百万美元GDP;中国狭义公务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3.96人/百万美元GDP,宽义公务员(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8.31人/百万美元GDP。
横向比较方法对于研究政府官员规模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每一个指标的比较都提供了一个考察政府官员相对规模的视角,尤其是当指标的口径大体接近时,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比较,了解我国政府官员规模在国际上的大致序列位置,进而对各国政府官员的相对规模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但是,横向比较方法也有其局限性。其中最重要的是,它忽略了国与国之间的政治体制差异。其次,还忽略了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比如,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两者政府与社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不同;传统的中央集权国家和实行分权的现代国家,两者对社会管理的侧重点、对经济控制的程度不同;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欠发达国家,政府在经济调控、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点和方法不同;自治传统深厚和缺少自治传统的国家,社会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能力强弱差异悬殊等等。这些因素都会直接导致政府的组织架构不同,进而影响政府雇用人员和政府的公共支出。因此,从横向比较的结果直接导出我国政府官员规模或大或小的结论,也是不全面、不科学的。
主流之外也有学者认为,我国政府官员规模并不大,但社会主流意见受其影响有限。
如潘维认为,现代官僚体系是一架管理社会的理性机器,在现代社会不可或缺。官员多并不总是坏事,社会发展程度越高,要政府办的事情也越多,官员的需求量也就越大。美国政府雇员占总人口比例7%,而我国“干部”与总人口的比例才3%,“4千万人吃财政饭”没什么可“骇人听闻”的。“干部”队伍还将继续缓慢膨胀。
朱光磊认为,中国政府官员数同国情基本适应。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的政府规模、公务员规模和“官民比”会适当的增加。中国的公务员规模问题不是绝对规模过大,真正问题是公务员的比例、结构不合理,是公务员的“结构性过剩”和“运行性过剩”。
提出与主流观点不同看法的学者,立论普遍比较慎重,论证也较很多主流学者严谨。但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在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亚洲部的指导下最新完成的《中国居民评价政府及政府公共服务报告》显示,近七成的民众认为目前政府公务员的总量应该减少。这个调查报告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当前我国关于政府官员规模的“主流民意”,看来主流之外的观点对民意的影响有限。
我们认为,我国政府官员的相对规模在国际上的排名并不高
研究政府官员规模,不能回避一个基本的问题:我国的政府官员规模究竟是一个什么水平?如果不能下一个定量的判断,至少也应提供一些来源清楚、后来者可以求证的数据以及认识问题的视角和看法。经过研究,我们选择了“官民比”等容易为人理解的指标,进行国际比较。
(一)无论是狭义政府官员的相对数量,还是广义政府官员的相对数量,我国的国际排名都不高
从表一可以看出,在所列的8个国家中,无论是狭义政府官员占总人口的比例,还是其占就业人口的比例,我国都排在倒数第一位。
从“表二”可以进一步看出,在11个国家中,即使是加上事业单位人员,我国政府官员占总人口和就业人口的比例仍然处在倒数第一的位置。
必须要说明的一点是,以上几个国家的数据是我们目前通过各种渠道能够找到的所有数据,根据我们提供的线索,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进一步求证。仅仅占有8-11个国家时点接近的数据,我们难以得出我国政府官员相对规模大还是小的结论,但是这些数据包括了美国、俄罗斯、加拿大等一些大国,也包括了韩国、日本等一些亚洲国家,同时以我们对其他国家的了解,我们认为“我国政府官员相对规模国际排名不高”的立论还是站得住脚的。
(二)作为广义政府官员的大部分,我国事业单位相对规模的国际排名也不高
由于在广义我国政府官员中,事业单位人员占到70%以上,是大头。因此有必要对事业单位做一些具体的分析。
考虑到各国兴办公共服务事业的具体情况各异,进行全口径的比较难度很大,我们选择公共服务事业中的三个最主要门类:教育、科研和卫生,进行了比较。
人口数据来源:中国之外各国人口数据来自世界银行,转引自《国际统计年鉴2001》(朱之鑫主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2001.12/北京,P46-49)、《国际统计年鉴-2002》(朱之鑫主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2002.9/北京,P111-114)、《国际统计年鉴-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2004.4/北京,P117-120)。
“表三”的数据显示,我国教师占总人口的比例在6个国家中排第4位,同德国的情况相当(忽略年度不同的因素);科研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在5个国家中排第4位;医疗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在5个国家中排最后一位。
这里还需要特别说明,虽然一个国家的教科文卫等事业存在公私之分,但在这一组比较中,我们没有单独拿出国有性质的事业单位人数进行比较,而是把公私两类合在一起。这首先是数据的限制。由于国情差异,我们没有办法按照我国目前的这种分类办法来找到对应的国外数据。其次,这种比较也能说明一些问题。我国从事公共服务人员的主体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私营的只占很小份额。与上述国家相比的结果可以进一步证明,从事公共服务的国有事业单位人员相对规模并不大。
进一步从理论上考察,对政府的作用,从历史上到现在一直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对于事业单位(其他国家是政府兴办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不叫事业单位),大家则普遍认为是不可或缺的。而且,世界各国都把为社会公众提供福利的人数多少,作为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20年前,大规模、多门类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我国在国际上值得夸耀的实力。如今,我国的国力已今非昔比,对事业单位怎样发展需要进行必要的反思:政府要不要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究竟是财政不得不背的负累,还是社会主义建设中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应不应该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确如很多人指出的,当前事业单位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种种问题,对此我们无意否认,但那需要另外的讨论。
对于行政经费支出的情况要做特别的说明:近年来我国行政经费支出增长较快确是事实(对这个问题需要专文论述),但行政经费支出的相对规模无法进行国际比较。从我们收集到的统计资料来看,各国财政总支出的数据比较完整,但各国行政经费支出的数据由于体制不同,口径差异很大,缺乏进行比较的基础。
我们选择一些学者提到的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数据进行了求证。如:鞠连和给出了一些国家1999年行政事业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中国是14.56%,美国是9.24%,印度是6.25%?輦?輱?訛。经查,鞠连和的数据引自周镇宏、何翔舟所著《政府成本论》。对比这两者的数据,我们首先发现的问题是,指标发生了变化。周镇宏、何翔舟说的是“行政管理费用”,而鞠连和却说是“行政事业费用”。进一步发现,周镇宏、何翔舟也没有给出数据的口径和来源,尤其是对于不同国家的行政管理费用具体指称什么内容,语焉不详。此外,他们提供的我国的数据也有误。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提供的财税统计数据,1999年我国的国家行政管理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13.3%?輦?輲?訛,比他们提供的14.56%少1.26个百分点。
在研究中,我们感到一个国家的行政经费支出究竟应该多少合适,事实上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从政府的角度看,一个政府要运转,要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要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这些事情要落到具体的人头上,最终都要花钱。一个政府管的事情越多,要养的人就越多,要花的钱必然越多。而从社会公众的角度看,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政府收税之后都干些什么、干得怎么样,他们有没有得到实惠、得到多少实惠。至于政府用多少钱养人,实际上并不是他们关心的重点。因此,仅仅从几个并不站得住脚的数据出发,就想当然地认为我国行政经费支出过高,不仅是犯了人云亦云的错误,而且是没有把握住问题的要害。
从另一个侧面来讲,大家讨论行政经费过高的重要目的是为了省钱,但不少人也仅止于想省钱下来,并没有想过要往哪个地方用。而事实上,除了办上面提到的那些事情之外,政府的钱还能干什么呢?我们感到,目前的各种争论,理论上的一个根本错误可能就在于此。
单位制度、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以精简为核心的政府建设理念、农业人口比重大是我国政府官员规模的国际排名不高的主要原因
第一,单位制度。单位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但并不是象许多学者所理解的那样,计划经济导致了政府人员多。恰恰相反,计划经济遗存下的单位制度,使得单位至今仍然承担了许多应该由政府履行的职责,从而使得政府官员能够相对的少。比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要搞法制教育和计划生育。
第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的中心任务始终是发展经济。这个指导思想反映到政府机关的设置上就是与产业发展直接相关的部门和机构较强,而与发展经济没有直接联系的一些部门和机构比较薄弱。比如,湖北省财政厅的编制有179名、农业厅有143名、水利厅有124名,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只有86名,环保局更少,仅有51名?輦?輳?訛。再比如部门内设机构,农业部直到现在,其内设机构中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司局,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等都是大司局,而跟农业生产不直接相关的司局,如政策法规、市场信息等都是小司局。这个现象在产业部门中相当普遍。
第三,以精简为核心的政府建设理念。中国共产党的队伍一开始主要是工人农民,主要任务是革命战争,打败日本帝国主义,推翻国民党反动政权。这支队伍相对缺乏行政管理知识。延安时期,李鼎铭先生的精兵简政,在建党建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因此一直作为政府建设的核心理念,被一代代继承下来。我国的宪法里很早就有“精简、统一、效能”的写法。这一政权建设理念,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官员、社会公众来说,最直观最清楚的就是“精简”,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社会各界对政府精简的预期。因此,每次改革都把“精简”拿出来,每次改革总要以精简多少人员和机构作为衡量改革成果的最重要指标。这样一轮一轮的“精简”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形成了强大的压力。
第四,与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有一定的关联。朱光磊等人的研究表明,农业人口的比例与政府规模呈负相关关系,其主要原因是对农村社会的管理比城市简单,管理的工作量小。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凡是农业人口比例大的国家,其经济的发展都相对落后,因此财力有限,政府规模受到限制。中国的农业和农村人口的比例大,城市化不高,地方政府的财力有限,也是造成中国政府官员相对数量规模的国际排名不高的原因。?輦?輴?訛
人浮于事、一些政策失误、某些思潮影响是社会各界觉得我国政府官员规模偏大的主要原因,对这些问题,我们有不同的看法
一方面是事实上的国际排名不高,一方面又是一边倒地认为我国政府官员规模过大,社会各界形成这样一个印象,原因非常复杂。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最重要的原因是,绝大多数人看到的现象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浮于事。同时,几乎在任何地方,问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某个具体人,大多数觉得不得志,工作积极性不高。第二个原因是政府干了一些不该干的事。第三个原因与人们对于政府的观念有关。
对于上述三个方面,我们认为最需要澄清的是第一个问题。即人们普遍看到的人浮于事。必须承认这是事实。但更为准确的表述是,利益分配的时候人多,干事情的时候人少。因此,一个单位人浮于事的问题实际上是如何科学管理其工作人员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里面,相当多的人不满意、不得志,主要原因是觉得没有得到提拔、优待、重用。这实际上是如何对官员进行考核和激励的问题。综合这两个方面,我们认为,政府真正的问题是对其“官吏”如何治理的问题,是吏治问题,而不是人员数量问题。假设一个人浮于事的单位,100个人只干50个人的活,那么它的问题是效率只有50%,而精简人员只是精简了基数,并没有解决效率问题。减少50人,剩下50人,可能还是只干25%的活。因此,从认定政府官员规模偏大,推导出机构改革要搞精简,实际上走的是一个缘木求鱼的路子。
相对于事实上干的事情来说,机关是人浮于事。而另一方面,相对于应该干、必须干的事情来看:一是人不干事,二是找不到能人干事。出现这样的情况,不是因为人多,而是缺少一个良好的制度。这个良好的制度应该包括:第一,能够阻挡住不合适的人进入机关;第二,进了机关的人,能够不断地积累业务能力,不断地提高;第三,当他有了能力后,能才尽其用。这是官员治理制度题中应有之义,但我们做得都还不够。当前,我国政府的效率主要还是维系在官员的自觉性和事业心上。
一些政策失误导致人们觉得官员不干好事,进而觉得官太多。这个逻辑看来是顺理成章的,但事实上也要分析。首先,政府确实干了一些不合适、不该干的事情。远一点的如大炼钢铁、乱砍滥伐;近一些的如官办公司;最近的还有不少地方发生的政府强行拆迁、大搞政绩工程等等。这些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有些是动机不纯,但有些确属好心办了坏事。后一种情况,古今中外的政府概莫能外,今后我国政府也不可能完全避免。但人们对政府几乎众口一辞地不满意,就有更深的原因了。从古自今的官民对立情绪,还有十年文革在老百姓心理和认识上造成的影响,于是就出现了好事不在意、坏事传千里的情况。
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多年来,我国政府不太注意琢磨和积累具体的行政方式方法,一些本来可以干好的事情没干好。比如人们常说的,中央的经是好的,都被底下的歪嘴和尚给念歪了。把经念歪的这种事情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很值得讨论。当没有对执行方法和素养进行大规模的训练、培养的时候,上级政府下一个原则性文件,所有的地方执行不走样反而不正常。也就是说,政府落后的管理水平导致了社会公众的一些不满。
第三个问题是观念问题。比如,我国的政权建设深受巴黎公社原则的影响。在巴黎公社时期,政府机构少、人员少,干的事情也少,事务也不复杂。但是巴黎公社的这些特性并不是政权巩固之后几十年保持下来的,相反它存在的时限很短。但是,经过多年的宣传,巴黎公社原则已经深深地植根于人们的大脑中了。再比如,老百姓当家作主的说法,这种观点的背后是否认行政现象的专业化。《代议制政府》的作者,英国的政治学家米尔(Mill,J.S.)认定,这么多人是不可能同时执政的,必须有人来代他们执政,因此必须有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但在我国,委托和被委托关系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建国初期,很多大事就是行伍出身的人做了,而且还成功了。典型的例子,聂荣臻元帅主持成功研发了原子弹。这些建国初期并不鲜见的例子,对后世影响很大。很多人根深蒂固地认为,政府工作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再比如,当前比较流行的说法“小政府、大社会”,其源头是目前影响很大的自由主义学派。其基本理论观点是,极力主张私有制,反对公有制;主张自由经营,反对国家干预;提出“自然失业率”理论,反对工会组织;坚持健全财政原则,反对通货膨胀;宣扬自由贸易,鼓吹经济全球化?輦?輵?訛。总的来说,自由主义学派的核心是强调私有制和市场导向。这与我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大势是相吻合的。1988年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政府逐步放开对经济的管制,逐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相应地,几次政府机构改革已经将专业的经济部门如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国内贸易部等撤销。
但持自由主义学派观点的人们忽视了一个更大的背景和现实,即我国正处于从农业国家过渡到工业国家的阶段,从发展中国家过渡到发达国家的阶段,赶超是我国发展的基调。我们靠什么实现加速发展?与发达国家竞争,我们的后发优势是什么?从经济要素看,科技水平、资金、自然资源、信息和劳动力,我们除了劳动力价格相对廉价以外(事实上,这个优势也正在周边东南亚国家的竞争之下逐步丧失),几乎没有任何优势。从理论上讲,后发优势主要是指欠发达国家能够缩短经济发展的某些阶段。我们怎么样缩短经济发展的某些阶段,获得加速度?除了依靠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之外,实际上我们没有别的办法。我们需要持续稳定的社会秩序、公平的市场环境、不断缩小的贫富差距、廉价优质的教育卫生服务,在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如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上,我们还需要政府直接配置资源,这些都离不开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那些主张“小政府、大社会”、认为政府规模越小越好的人,只是看到了政府无用甚至扰民的一面,而没有看到政府积极有用的另一面。
【注 释】
(1)中国人口网,原载《人民日报》2004年6月3日
(2)财政部:《财政解释人员参考资料》(提供全国人大九届五次会议解释预算报告用),2002年3月,第12页;
(3)《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第130页“表5-9按登记注册类型和细行业分职工人数(2004年底)”
(4)朱光磊 张光 孙涛 张志红:《中国公务员“超标”近20倍?科学探讨公务员规模》,中国经济网2006年2月21日转载自人民网
(5)《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第131页
(6)财政部:《财政解释人员参考资料》(提供全国人大九届五次会议解释预算报告用),2002年3月,第12页;
(7)孙海峰 史江民:《权威解读:中国目前行政编制总数640万人》,人民网,2005年06月08日
(8)财政部:《财政解释人员参考资料》(提供全国人大九届五次会议解释预算报告用),2002年3月,第12页;
(9)朱光磊 张光 孙涛 张志红:《中国公务员“超标”近20倍?科学探讨公务员规模》,人民网,2006年2月21日
(10)周天勇:《中国的官民比到底是多少?——对1∶198官民比研究的质疑》,《中国经济时报》2005.06.10
(11)周天勇:《中国的官民比到底是多少?——对1∶198官民比研究的质疑》,《中国经济时报》2005.06.10
(12)朱光磊、张光、孙涛、张志红:《中国公务员“超标”近20倍?科学探讨公务员规模》,人民网,2006年2月21日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是在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上班的人,只要是负点责任的人,或者是能‘管自己’的人,那么这些人就是‘官儿’。”
(13)刘智峰:《第七次革命——1998年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备忘录》,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第24页
(14)薄贵利:《抓住中心,把握效应,防止短期效应》,《新视野》,1996年第6期
(15)罗璘:《论机构改革和政府的合理规模》,《江西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16)王健 金今花:《中国公务员是多还是少》,《世界知识》,2005年第9期
(17)王岐海:《降低行政成本: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主题(上)》,中国机构网,《中国机构》杂志电子版之理论纵横,2004年2月25日
(18)王健 金今花:《中国公务员是多还是少》,《世界知识》,2005年第9期
(19)潘维:《党管干部的方式需要与时俱进》,天益网,http://tecn.cn/,潘维个人专栏,2004年9月16日
(20)朱光磊、张光、孙涛、张志红:《中国公务员规模是否超标?》,人民网,2006年2月21日
(21)《中国青年报》,2006年2月14日报道,(记者 周凯)
(22)表二数据说明:
1)总人口数据:中国(大陆)总人口为12988万(2004年底),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2005.9/北京,P93),其余国家均为当年年中总人口数,属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数据,转引自《国际统计年鉴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2004.4/北京,PP117-120)。
2)就业人口:中国就业人口为2004年数据—75200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2005.9/北京,P117),其余国家数据来自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统计数据库,转引自《国际统计年鉴-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2005.9/北京,P136)。就业人口各个国家所包含的范围有所不同,主要是年龄范围上的差异,但因都包含了主要的就业年龄,因此对结果影响不大。
3)政府官员数:中国包括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美国包括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雇员〔数据来自2002 Census of Governments of USA(volume 3,public Employment),见http://www.census.gov/prod/2004pubs/gc023x2.pdf〕;韩国包括公务员(立法部、司法部、宪法裁判所、选举管理委员会、行政管理部门,数据来自韩国统计网站(http://kosis.nso.go.kr/cgi-bin/sws_888.cgi)以及教师、科研人员和医务人员(后三组数据引自《世界经济统计》,刘国平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2002年,PP684-689);英国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雇员和公法人(public corporations)雇员(数据来自英国统计网站http://www.statistics.gov.uk,jobs in the public sectors,June 2002);日本包括国家公务员即中央政府雇员(行政、税务、公安、海事、教育、研究、医疗、特定、邮政、林野、印刷、造币等)、地方公务员即地方政府雇员(一般职员、教育公务员、警察官、税务、海事、研究、医生、药剂师、看护保健、消防、企业、技能劳务、临时职员等)〔数据来自《日本统计年鉴》第五十三回(日本总务省统计局编集,日本统计协会平成15年即2003年10月发行,P771)〕;加拿大的数据来自Statistics Canada,CANSIM,table (for fee)183-0002,见http://www40.statcan.ca/l01/cst01/govt54a.htm?sdi=government%20employee,包括“Federal general government、Provincial and territorial general government、Health and social service institutions,provincial and territorial、Universities,colleges,vocational and trade institutions,provincial and territorial、Local general government、Local school boards”的雇员;俄罗斯、新加坡、马来西亚、荷兰和波兰的数据最初包括公共管理、社会基本保障、国防、教育、卫生、域外机构和组织工作人员(数据来自《国际统计年鉴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2005.9/北京)中的“按行业分类的就业人口”,按第三版ISIC分类,PP141-152),为了尽可能与表中其它同类数据统一口径,需减去国防人员,但目前我们能收集到的数据中只有与国防人员数比较接近的军事人员数,即“有效服役期内的军人,包括具有正规装备和组织,并进行常规训练的准军事人员数,不包括预备役部队”(指标解释及数据分别见《国际统计年鉴-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2004.6/北京,P356、P355)。
4)本表格所有数据低于10000的部分均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取整。
(23)鞠连和:《政府规模适度化改革:振兴吉林的关键举措》,《长白学刊》,2005年6月23日
(24)http://www.mof.gov.cn/news/uploadfile/guojia016.xls
(25)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http://www.hbcz.gov.cn/home/
(26)朱光磊、东波:《中国政府官员规模问题研究》,《政治学研究》,2003年第3期
(27)刘小怡:新自由主义述评,《学习论坛》,200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