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昌兵 邹 斌
【内容提要】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是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搞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松滋市编办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调研。本文在调研的基础上,梳理了县级政府机构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原则和重点、主体和时间、方案和步骤、政策和措施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当前县级政府机构设置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县级政府机构设置还存在着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设置种类繁杂,数量较多。
当前,县级政府机构设置有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派出机构、合署办公机构、设在机构、挂靠机构、挂牌机构等行政机构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事业单位等事业机构,种类繁杂。县级地方政府除工作部门之外,以各种名义设置的其他机构较多,并且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内设机构也是如此,有的内设机构数几乎快接近核定行政编制数。
二、部门职责交叉重叠,权责脱节。
当前,在公共事务管理方面县级政府部门之间依然存在“九龙治水”的现象,一件事情由多个部门管理,或者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职能转移到了事业单位,政事不分,职责交叉,政出多门,主次不明,权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有好处的事抢着办,没有利益的事谁也不愿管。
三、政府职能未完全转变到位。
当前,县级政府仍然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政企、政资、政事和政社还未完全分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较弱,公民和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作用不够,部分公共产品不能让社会满意。
关于推进县级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建议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参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结合当前地方政府工作实际,对推进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提出建议如下:
一、必须明确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是为了在政府职能、职责关系、效能服务上实现突破,增加政府调控经济、协调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要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进一步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一步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进一步转变,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政府,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总之,一句话,要通过政府机构改革,逐步解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甚至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体制保障和制度机制。
二、必须明确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原则和重点。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适应;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实情与借鉴外地经验的关系;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全面正确界定政府职能,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合理界定部门职责。真正对各部门现有职能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明确和强化职能部门的责任;切实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把该撤销的坚决撤销。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要着力理顺部门关系,合理配置部门职能,切实解决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问题。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政府部门的职能作出合理界定和调整,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避免职责交叉、政出多门。
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整合的重点主要有四个:一是加强和完善重要行业管理体制;二是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三是优化和完善城市建设、交通和管理体制;四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三、必须明确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主体和时间。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主体应为县级党委和政府,拟于从现在开始调查研究、设计方案、评估论证、审核审批,2009年上半年组织实施,7月份以前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四、必须明确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和步骤。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可分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机构整合、印发“三定”和督办检查五个步骤进行。
要重点抓好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三个重要环节的工作。
要成立县级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从各有关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组成工作组,开展调研和方案起草工作。方案设计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特别是要把解决职责重叠交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问题作为重点,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真正实际操作到位,改革的目标才能实现,改革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抓好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两个环节的工作也十分重要。
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整合的主要内容可以明确如下:
(一)组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信息产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信息产业局。
(二)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建设局、房产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建设局、房产管理局。
(四)组建交通运输局。将交通局的职责、建设局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交通局。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
县级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都要加大整合调整的力度,该合并的坚决合并,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转变为市场经济组织或者中介组织的要坚决转变,进一步精简县级地方政府机构,真正执政为民、造福于民。
县级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建议调整为县级政府直属机构,以利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五、必须明确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政策必须明确规范,便于操作。一是明确机构设立的个数限额(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都要明确机构限额)。为了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改革成果的巩固,上级出台改革意见时,拟明确县级政府的机构设置限额40—50个,其中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限额20—22个,其他实体行政机构限额10—12个,政府直属和部门管理事业单位限额10—15个,集体经济合作组织限额1个。县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也要明确规范,根据工作职能配置,原则上确定核定行政编制数3名以上的可以设立1个内设机构;二是明确人员配备的编制限额。县级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职数必须严格规范,根据工作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限额,分别确定领导职数限额标准,但最多不能超过一正三副;三是明确应当设立和保留的机构(必设机构);四是明确应当撤销和调整的机构;五是明确可以设立的机构(选设机构)的范围和限额。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要想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圆满成功,必须要实行以下四条措施:一是领导要重视。领导的重视是改革推进的前提,机构改革的决策、协调等离不开领导。二是方案要科学。制定的方案是否符合上级关于改革的指导意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整个改革成败与否的基础。三是“三定”要规范。政府职能转变和部门职责关系理顺的最终落脚点就体现在各部门重新界定印发的“三定”规定上,这也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四是纪律要严明。改革涉及人员分流、资产处理、干部任免等很多方面的问题,严明的纪律才能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单位:湖北省松滋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