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善 翔
【内容提要】坚持年度使用编制总量管理,是指把省政府下达的财政休养系数作为确定总量的基本条件,把上级分解下达的行政(政法)编制总量作为控制基数,以此来确定年度行政、事业编制使用总量。在总量管理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然减员情况和机构职能强弱变化状况,审批相关机构年度可否使用编制,从而达到控制增人的目的。
2003年以来,湖北省恩施州对全州年度使用编制进行总量管理,合理安排年度增人总量,促进了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预测用编需求,合理安排总量
一是合理预测总量。恩施州每年从7月开始印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参考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州直单位在准确掌握本单位空缺编制数额及分析预测下一年度自然减员的基础上,确定上报下一年度公开招考和调动数量指标。为推进“凡进必考”,控制过多从企事业单位调入职工进入行政机关,过多地从乡镇调入干部进县市直,还对县市下达调动控制指标总量,与县市直机关突破总量动态平衡调任科级领导干部(含县市组织的公开招考)人数、从县市外调入人数、县市直机关与乡镇党政机关之间突破总量动态平衡调动人数,都要占用调动指标。二是分类确定总量。按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四个类别,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从紧的原则,审批年度使用编制新增人员指标。三是明确用编条件。州直行政、事业单位申报下一年度使用编制新增人员指标,单位应有编制空缺,并将编制空缺情况和公开招录对象的条件、范围和使用编制类别(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财拨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及数量,以及在什么范围招录等进行明确。
遵守决策程序,从严审批总量
对每年汇总的年度使用编制增人指标,州编办首先要根据各县市和州直单位的编制余缺情况进行审核,本单位没有空编的、当年没有自然减员的、职能弱化的原则上不安排用编指标。编办审核后,报州编委会研究,最后报州委常委会审定。审定的基本原则是:确保不突破财政供养控制系数,一般要求与上年度安排总量基本持平,与当年度退休人员总量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总量。
注重结构要求,合理分解总量
全州机构编制部门加强对编制需求量较大的部门、行业进行调研,在分解编制总量时考虑在编人员年龄、专业等方面的结构要求,统筹考虑各方面的需求,把编制资源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去。一是向民生部门倾斜。近几年,我们根据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情况,乡镇卫生院医生不足的实际,连续二年为全州88个乡镇共安排200名事业编制招录有本科学历的医生。根据小学生较大幅度回升、初中教师相对过剩、高中大量扩招和教师学科分布的情况,在安排中小教职工编制指标时有针对性给予倾斜,去年全州共安排600名使用编制指标。二是向急需专业人才的部门倾斜。在调研中发现,县市对工业、规划、旅游、环保等专业人才缺乏,拟在审批2012年度的编制指标中,下达专项招录使用编制指标。三是根据行业特性向特殊部门倾斜。如对人武干部缺额情况进行调研后,在乡镇公务员招考计划中明确招考人武干部的专项指标及条件。四是根据单位年龄结构情况倾斜。对较长时间未进年轻干部、职工平均年龄达48岁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为防止工作出现断层,在分解编制指标时给予倾斜。
加强事后监督,确保不超总量
一是建立了年度使用编制指标与组织、人社部门招考计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年度使用编制指标总量是报常委会研究审定的,因此,组织、人社部门安排每年度的招录计划时,都是根据编委审批增人指标的总量、结构和类型进行安排的,在与用人单位沟通并商编办同意的情况下,通常只在招考条件、范围等方面作些微调。因此,总量不突破有了前提和基础。从实际情况看,一般每年实际招录人员都略小于州编委下达的总量。二是对县市编办年度机构编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阅年报、编制政务公开网、县市编委会记录及文件等,了解县市使用编制指标是否突破州编委确定的总量,并进行监督。三是建立上编审核机制。除州、县市党委常委会任命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外,凡编委会未同意使用编制的,编办一律不予上编,财政不核拨工资。
近9年来,全州共下达使用编制增人指标6500名,实际增加在编人员6438人。通过建立使用编制总量管理的机制,较好地控制住了全州年度新增人员的无序增长。2003-2007年间,全州坚持适度从紧的原则控制增人编制指标,总量控制在600名左右,从而使财政供养系数达到了省定指标。2007年起至今,全州增人编制指标逐年适当增加,目前稳定控制在1500名左右,既保证了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要,又有利于保持财政的可持续供养能力。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体会到从总量上审批使用编制,有利于保证财政的供养水平,有利于优化在编人员结构,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源总体素质。(作者单位:湖北省恩施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