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个转变” 探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模式

       
    

中共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提要〕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先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和文件。为适应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求,增强机构编制纪律刚性约束,泰州市着力推进“三个转变”,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围绕“全流程”,促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机构编制、人员及业务流程等实现网上实时联动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1.机构编制管理监督向全流程转变。泰州市通过多部门共建共用共享的信息平台,对部门间的权责职能、人员结构等信息数据进行交换和比对,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管理全过程提供“数据流”和“信息链”,监督各类机构编制资源实时配置情况。凡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事宜,都进行申请事项受理评估、主任办公会集中审议决定等程序,并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机构列席办公会,实现由批复事项执行情况检查到机构编制事项全流程监督的转变,从源头上开始严控机构编制。例如,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对泰州市提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力量配备的指导意见,泰州市在动议阶段即启动对现有编制、职能、工作人员专业结构和年龄层次以及近年补充人员的情况分析,结合国务院督导意见,统筹全市应急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提出了分批次和梯队对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编制和人员进行调整的方案。通过实行这样有增有减的多样化动态调整,把机构编制“统起来、紧起来、用起来”,稳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基层审批服务执法改革等各类改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和事业发展需要。

2.财政供养人员监督向全流程转变。泰州市启动了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统筹涉及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多个部门的业务内容,通过一体化平台归集和交换原本散落在各个部门的人员数据,打破信息壁垒,改善原本数据更新延迟、业务周期漫长、流程衔接不畅的局面,实现财政供养人员从用编申请、入编办理、职务职级晋升、岗位聘用、财政预算核定、工资调整、出编审核的全流程业务数据实时对接,大大减少了多部门、多人、多头、多次的重复统计核对,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资源使用效益,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3.用编监督向全流程转变。泰州市制定了《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空编使用计划申报流程》《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空编使用计划申报有关操作口径》等工作制度,明确“无空编不进人、无计划不进人”的基本原则,细化用编管理办法,凡涉及用编申请的事项必须进行事先研究,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基础数据,围绕专业需求、年龄分布、进人方式等情况进行统筹分析,形成初步意见集中报编办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后审批,并将结果向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推送,实现由空编数量管理向全需求管理转变。近三年来,泰州市将62%的空编使用计划用于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将有限的空编资源用在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

围绕“一体化”,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由单兵作战向借势借力转变

在实际工作中,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受制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其他环节以及联动单位的工作整体安排,仅靠单打独斗进行查处,势单力薄。如何增强内部和外部协调联动,做好统筹配合,成为监督检查需要破解的一大难题。

1.强化内部联系,突出审批监管一体联动。党政机构改革后,泰州市修订了《机构编制事项受理评估办法》《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工作办法,明确监督检查与受理审批同频同步。监督检查机构列席主任办公会,参与机构编制事项研究,对业务处室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是否按规定工作程序办理等进行监督检查,避免监督与审批剥离而导致一边批一边改的尴尬。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审批的业务处室承担监管责任,对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开展跟进式检查和督促,对落实不到位的事项,及时通报给监督检查机构,列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不断提升内部机构的合作质效,做到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与监督检查的无缝衔接。

2.注重外部沟通,突出协作配合一体联动。泰州市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联动推进,在督查单位选取上相互关联,形成上下级单位共查的监督局面。在督查内容安排上相互补充,凝聚起广泛力量监督“三超两乱”治理、编外用工清理等工作;在督查成果交流上实时共享,形成信息线索双向推送机制,合力查处和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在督查问题整改上同步推动,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委编办会同巡察、组织等部门共同验收,确保机构编制整改任务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近年来,结合巡察、选人用人等各类检查、督查任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现全市副处级以上部门(单位)全覆盖,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出意见建议百余条,发现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及各类超编问题 126项,已按期完成整改 88项,有效强化了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围绕“实效性”,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问题由自然消化向主动整改转变

1.聚焦重点要点,认真摸排。面对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加重,检查对象中所涉领域多、情况多,泰州市在摸清机构编制底数、找准共性问题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把监督方向瞄得更加精准。监督检查中紧盯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推动履职尽责。比如巡察原泰州市卫计委过程中,检查公立医院人员备案制管理改革实施情况时,发现应于2017年启动的改革工作至2019年年中仍未实施,由此延伸发现了该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模不断扩张的问题。随后,泰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委编办牵头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调研。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编外用工违规使用、无序膨胀的问题,决定自2020年3月起在市级机关全面启动编外用工专项整改。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完成了24个部门52个单位211名违规使用编外用工的清退,清退过程中未出现上访、聚访和网络负面舆情。同时,公立医院人员备案制管理于2020年底全部到位。

2.聚焦关键少数,压实责任。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有针对性地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预防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干部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发现机构编制问题后,毫不留情、毫不手软,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整改第一责任,并在整改方案中予以明确,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对问题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聚焦分类施策,督促整改。排查出的机构编制问题按照成因分为政策类和违规类。政策类问题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军转干部安置等原因造成的超编超职数问题,这一类问题根据改革、安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计划进行消化;违规类问题则按照上级要求的整改时限倒排方案,围绕怎么改、何时改、谁来改等关键环节,逐一细化方案。所有机构编制问题均纳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并同步通报给组织人社等部门。多部门通力配合,定期调研整改情况,并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汇总反馈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在跟踪过程中,泰州市发现问题台账中的遗留问题集中在个别市 (区),针对此情况,采取自查“回头看”和上门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清理存量问题,推动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