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编外聘用人员使用规范管理新路径

       
    

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提要〕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地方党委政府工作任务和工作量不断增加,亟需补充工作力量。在中央严控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编外聘用人员在地方机关事业单位数量不断增加,加强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成为地方党委政府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课题。为了加强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近期以来,奎文区委编办深入全区266个部门(单位)对编外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摸底,掌握目前使用管理现状,发现存在问题,积极探索“用人单位自主管理、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和相关部门严格监管”的规范管理新路径。

 

奎文区编外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单位分布情况。经统计,机关事业单位共有编外聘用人员2212人,其中学校占比最高,为936人;部门中,公安分局430人,占比较高。

用工形式情况。用工形式分为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和单位自行聘用3种。其中,经过当地党委政府批准或有上级政策文件规定聘用的1127人,未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且无上级政策文件规定聘用的1085人。

岗位分布情况。岗位主要分为专业技术类、执法辅助类、工勤技能类、普通辅助类和其他等5类人员。专业技术类主要包括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新闻媒体、防疫安全协管员等人员;执法辅助类主要包括公安辅警、司法辅助、城管协管员、街道消防员等人员;工勤技能类主要包括驾驶员、收款员、会计、校医等人员;普通辅助类主要包括单位内从事办公室、档案管理等业务辅助人员。

学历结构情况。近年来新进人员学历要求较高,其中本科学历已占编外聘用人员总数的46.07%,专科学历占比43.99%。

人员流动情况。编外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大,50%的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年限在3年以下。

薪酬待遇情况。编外聘用人员月平均工资为3542元,有36.9%的编外聘用人员在月平均工资以上。其中95.92%的编外聘用人员缴纳了保险,3.71%未缴纳保险。

编外聘用人员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

1.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大,且呈逐年增长趋势。目前,奎文区共有编外聘用人员2212人,数量约占在编人员数量一半。2020年和2021年,两年新增编外聘用人员673人。基层编外聘用人员数量迅速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城市精细化治理要求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内涵和社会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同时,基层政府承担的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疫情防控等应急性工作逐渐增多。另一方面,上级部门 (单位)向基层下放大量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事项的同时编制未同步调整。在严控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基层各单位只能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来应对日益增多的工作。

2.工资待遇差别较大,人员流动频繁。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编外聘用人员工资薪酬等方面待遇普遍不高,同时,部分编外聘用人员仅将工作作为考编前的“临时驿站”,难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人员流动性较大。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薪酬待遇标准,全区不同部门(单位) 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薪酬等福利待遇存在较大差异。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奎文区编外聘用人员最低月工资仅有1500元,最高月工资高达8869元。

3.用工程序不规范,隐患矛盾纠纷多。一是缺乏聘用依据。目前,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有上级文件规定可按照一定比例招聘部分辅助人员外,其他领域缺少编外聘用人员核定的依据和标准。二是进人程序不规范。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录用缺乏统一规范的流程和标准,奎文区现有的编外聘用人员有49%没有经过党委政府正式批复招聘。三是存在矛盾隐患。聘用合同签订中普遍存在劳动合同不规范、合同期限不明确、保险缴纳不全、权利义务不明确等问题。同时,还有少部分聘用人员一直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近年来,编外聘用人员有关的劳动争议呈增多趋势。

4.规章制度不健全,精细管理水平低。目前大部分地区缺乏统一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奖惩措施,也没有明确统一的牵头管理部门(单位),主要依赖用人单位自主管理,导致编外聘用人员的进入、使用、管理、退出处于一种无序状态,随意性较大。同时,由于缺乏日常考核奖惩机制,难以充分调动编外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易产生混日子、混工资现象,破坏工作氛围,影响工作效率。

编外聘用人员规范化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1.实行总量控制,加强编外聘用人员源头管理。目前,很多地区将控总量作为清理规范的第一步,有效限制编外聘用人员的无序增长。一是从严确定控制数。转变将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规模等同于控制在编人员规模的陈旧理念,将编外聘用人员纳入人员规模控制和管理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实行编外用工控制数动态管理,按照编制数或目前实有编外人员数的一定比例从严核定后,进行总量控制。二是规范用人岗位。对于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职责要进一步明确,严禁编外聘用人员从事行政执法、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工作;严禁行政机关除驾驶员外,使用社会化用工的劳务派遣人员;严禁未经审核审批,用人单位随意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三是推行购买服务。大力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物业、安保、绿化、餐饮、会议等后勤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四是创新聘用方式。针对短期性、临时性、应急性工作,探索试行“一事一聘”制,即“专项工作专项聘用、临时工作临时聘用”,招聘之初根据工作量、紧急程度和工作难度拟定聘用时间,工作结束时聘用行为随即结束。

2.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编外聘用人员日常使用管理。一是科学设置薪酬待遇体系。参考地区社会平均工资和财政状况,制定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工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标准。同时,对于专业能力强、窗口服务、辅助执法等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分级分档,建立阶梯化差异化的薪酬待遇体系,充分调动编外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新进编外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公开招聘,避免“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同时,科学系统制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核定审批、预算安排、招聘录用、管理方式等具体内容。三是建立日常考核制度。探索制定编外聘用人员日常和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编外聘用人员续签合同、工资进档、物质奖惩的重要依据。

3.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监督管理。目前,大多数地区对于编外聘用人员的监督管理还是空白,应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监督管理体系,强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监管。一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规范编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牵头抓好地区编外聘用人员监督管理,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时协调解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中的问题,避免管理缺位或政出多门。二是规范劳动关系管理。目前各个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分散在不同的人力资源公司,收费标准、培训方式、合同签订形式均不统一。建议各个地区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取1-2家优质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管理编外聘用人员劳动关系,保证管理统一规范,降低管理成本。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联合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建立信息共享和综合约束机制,着力构建编外聘用人员大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将编外聘用人员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