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宏军
〔内容提要〕在社会治理创新的背景下,家庭发展促进机构的建构具有重要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随着家庭结构的微型化、功能社会化和关系复杂化,传统治理模式面临政策资源分散、数据壁垒和社会组织缺位等问题。家庭发展促进机构的设立旨在重构治理单元,提升服务效能,并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风险防控前置。当前政策势能、技术条件和地方试点经验为机构设立提供了坚实基础。实施路径包括法治化保障、数字化治理和社会化支持,通过制定相关条例、构建家庭数字孪生系统和设立家庭发展基金等措施,提升治理效能。国内外实践表明,系统性家庭政策能有效降低社会抚养成本,提升生育意愿,是应对人口结构挑战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支点。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家庭既是个人成长的摇篮,也是社会稳定的微观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诸多新问题与挑战。为此,成立家庭发展促进机构的设想应运而生。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家庭重要性的重新认识,更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途径,可将家庭建设从“家事”上升为“国事”,以法治化、系统化方式推动家庭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家庭治理现代化:制度创新的现实必要性
一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家庭建设的新期盼新需求,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承载着生育、养老、教育、情感支持等多重功能。家庭是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注家庭发展就是关注人民的幸福和福祉。成立家庭发展促进机构,能够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解决家庭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家庭的稳定和发展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将其纳入社会治理体系,以家庭为切入点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二是家庭结构剧变与功能外溢带来的现实挑战。国家统计局2022年数据显示,我国户均人口降至2.62人,单人户占比超25%,空巢老年家庭突破1.18亿户,独居青年群体达9200万人。与此同时,家庭功能逐渐外溢,78%的双职工家庭依赖市场化托育服务,但全国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仅5.5%,远低于OECD国家平均33%的水平。农村留守老人家庭中,仅 23%能获得定期探访服务。2023年最高法报告指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家庭监护缺失占比达64%。上海社科院研究发现,家庭债务危机(如房贷、教育贷)引发的社会矛盾年均增长12%。这些数据表明,家庭结构的剧变和功能外溢,使得传统家庭支持体系难以应对,亟需系统性政策干预。三是国外试点的成功案例。法国家庭事务部通过统筹发放育儿津贴,推动生育率从1.7回升至1.9;日本儿童家庭厅整合原分散在3省厅的职能,将儿童虐待案件响应时间缩短40%。这些国际经验表明,设立专门的家庭发展机构能够有效整合资源,提升家庭政策的执行效能。
协同治理体系:机构设立的可行性基础
一是法治框架与改革动能全面成型。法律体系完善。《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全国社区家长学校数量从2021年的18万所跃升至32万所(教育部2023年统计),覆盖率达89%,其中江苏、广东等省份实现100%街道覆盖。配套出台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为机构设立提供直接依据。生育支持政策规模化落地。三孩政策配套措施中,仅2023年中央财政便拨付生育补贴93亿元,带动地方配套资金27亿元,累计惠及460万家庭。以昆明市为例,对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发放一次性补贴5000元、10000元,2023年当地生育率同比提升12%(国家卫健委调研数据)。此外,28个省份延长产假至158天以上,北京、上海等地试点“家庭育儿假”,政策协同效应显著。二是数字基建构筑家庭服务“智慧底座”。数据资源全域贯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已归集户籍、社保、学籍等38类家庭核心数据,构建超过200亿条数据的家庭信息图谱。94%县级以上行政区完成数据对接,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通过移动采集终端实现100%家庭档案电子化(2023年《数字政府建设白皮书》)。广州市依托数据共享开发“穗好孕”系统,将生育登记、医保报销等11项服务整合为“一键申办”,办理时长从15天压缩至3天。技术响应效能飞跃。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跨部门数据可信通道,共享响应时间从30天缩短至3天。深圳市运用AI算法建立家庭风险预警模型,对低收入、残疾等特殊家庭实现 100%动态监测,帮扶响应效率提升40%。三是创新模式凸显规模化推广价值。成都“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深度实践。整合民政、卫健、教育等9个部门136项服务,推出“家庭服务一码通”;武侯区试点显示,家庭事务办理效率提升67%,窗口排队时间从45分钟降至8分钟,居民满意度达92%(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三方评估)。浙江“浙里家”平台协同治理突破。整合妇联、司法、人社等7个部门资源,开发家庭矛盾调解、就业帮扶等18个功能模块;嘉兴市通过“心理专家+AI调解员”模式,将家事纠纷化解周期从28天缩短至7天,调解成功率提高31%。
精准施策路径:治理效能提升的操作框架
一是法治化保障层。制定《家庭发展促进条例》,明确政府、市场、家庭三方权责边界。建立家庭发展指数(FDI),设置亲子关系、经济韧性、数字素养等12个评估维度,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数字化治理层。构建“家庭数字孪生系统”,动态追踪 100 万样本家庭的代际互动、消费行为等150项指标。开发智能决策模块,依据家庭类型(新婚、多孩、空巢等)自动推送定制化政策包,提升政策精准性。三是社会化支持层。设立家庭发展基金,以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托育、适老化改造等领域。实施“家庭治理人才振兴计划”,三年内培养30000名专业家庭社工、5000个社区家庭服务枢纽组织,提升家庭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家庭发展促进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职责职能
组织架构方面。一是政府层面。设立家庭发展促进机构,负责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结合各地实际,该机构可单独设立,也可与妇联部门合署办公,或部门归口管理或为内设机构,加强与发展改革、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合作,确保政策协同推进。二是基层社区。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家庭发展服务站,配备专业服务人员,为家庭提供直接服务。服务站应具备托育、家政、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等功能,成为家庭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职能职责方面。一是政策制定与协调。家庭发展促进机构应负责制定和推动家庭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涵盖生育支持、养老保障、家庭教育、家庭健康等多个领域。如将原卫健委人口家庭司、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等12个部委的23项职能整合,可减少行政审批环节58%。同时,协调卫健、民政、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确保政策连贯性和有效性,避免政策冲突和资源浪费。二是资源整合与服务供给。整合社会资源,包括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专业服务机构等,为家庭提供多元化服务。推动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如托育服务、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等,提升服务供给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服务,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三是文化宣传与家庭教育。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提升家庭成员素质。通过举办家庭文化节、亲子活动、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家庭发展氛围。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家庭发展知识,提升公众对家庭问题的关注度。
结 论
通过上述数据与案例可见,家庭发展促进机构的设立不仅具有统计学意义的紧迫性(如空巢家庭年增4%、全国托育缺口达800万个),更在技术上具备可操作性(政务数据共享率超 90%、AI预警准确率突破80%)。国内外实践表明,系统性家庭政策可使社会抚养成本降低20%-30%,并提升居民生育意愿1.5倍。这一制度创新既是应对人口结构挑战的“破题之钥”,更是重构社会治理基石的“战略支点”。
家庭发展促进机构的创设绝非简单机构增设,而是社会治理范式从“问题应对”向“发展赋能”的深层转型。通过制度性重构激活家庭单元的内生动力,既能缓解少子老龄化等宏观社会压力,更能在基层治理中培育具有自主组织能力的韧性社会细胞,最终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家庭发展高质量的同频共振。
(作者单位:中共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