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怀锋
〔内容提要〕正值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机构编制部门必须从政治灵魂、价值取向、实践要求三个维度筑牢思想根基,将是否有利于服务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海南自贸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这一“国之大者”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治理现代化、优化执政资源三大使命任务,确立政绩观的实践坐标。针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重审批轻服务”“重局部轻全局”“重显绩轻潜绩”“重数量轻质量”四种偏差,要自觉检视整改。要在政治引领、服务发展、体制创新、治理效能、队伍建设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并着眼长远构建学习教育、科学决策、考核评价、协同落实四大长效机制。
正确的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是推动事业发展的“总开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重要论述,强调“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海南正处在自由贸易港建设这一国家重大战略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深刻理解、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关乎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关乎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的体制机制保障。结合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我们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贡献智慧和力量。
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筑牢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根基
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机构编制部门的政绩观必须把政治性放在首位。
一是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的“政治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是否有利于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是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否有利于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在自贸港建设中,就是要看我们的体制机制创新、编制资源配置,是否真正服务于“把海南自贸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这一“国之大者”,是否真正有利于自贸港政策的落地见效。
二是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取向”。正确的政绩观,追求的是符合新发展理念、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绩,是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机构编制工作具有基础性、长远性特点,其成效往往不显山露水,但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四梁八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摒弃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效应的思想,坚决反对“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比如,优化一个重点领域的职能配置,理顺一项跨部门的职责关系,看似平淡无奇,实则对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根本性意义。
三是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真抓实干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决策论证,确保每一项改革举措、每一次编制调整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碎片化治理。
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使命任务,确立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坐标
当前,海南正处在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时期。作为机构编制部门,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的使命任务,找准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坐标。
一是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是首要职责。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机构编制工作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这一大局,围绕自贸港建设需要,持续优化机构职能体系。从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到完善重点园区管理体制;从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到优化口岸管理职能,每一项工作都与自贸港建设息息相关。我们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作决策,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是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核心任务。机构编制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既是改革的目标,也是发展的保障。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要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要求,探索机构编制管理与数字治理的深度融合,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优化执政资源配置是基本职能。机构编制资源是稀缺资源,必须精打细算、科学配置。要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打破编制“一核定终身”的观念,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管理机制,推动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基层一线倾斜。要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坚决守住机构编制纪律的底线红线。
坚持用正确政绩观检视工作偏差,明晰机构编制工作的改进方向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明确“应该做什么”,也要检视“不该做什么”。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深入查摆机构编制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
一要防止“重审批轻服务”的倾向。机构编制部门掌握着编制资源的配置权,如果仅仅把自己定位为“守门员”“审批者”,就容易陷入“以批代管”的路径依赖,忽视对编制使用效益的评估和对基层实际需求的掌握。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既要严格审批把关,更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一线了解情况,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最急需的地方。
二要防止“重局部轻全局”的倾向。机构编制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如果囿于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就可能出现“条条干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胸怀“国之大者”,善于从全局出发思考问题、推动工作,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
三要防止“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有些工作立竿见影,容易出成绩;有些工作则需要长期积累,短期内难以见到成效。比如,理顺一项跨部门的职责关系,可能需要反复协调、多方论证,短期内看不出明显变化,但对提升治理效能却有长远意义。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既要重视“显功”,更要重视“潜功”,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四要防止“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编制资源的配置,不能简单地看增加了多少编制、新设了多少机构,更要看这些编制和机构是否真正发挥了作用、产生了效益。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树立“质量导向”,加强对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评估问效,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实现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的转变。
自觉用正确政绩观引领未来实践,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面向未来,我们要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坚持政治立办、能力强办、作风兴办、依规治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一是在强化政治引领上展现新担当。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把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对涉及自贸港建设的机构编制事项,做到优先研究、优先保障、优先落实。要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中充分考虑风险防控需要,为自贸港建设筑牢安全屏障。
二是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作为。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机构编制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相关领域机构职能配置,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领域,优化资源配置,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乡镇 (街道) 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基层下沉,切实解决“小马拉大车”问题。
三是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上迈出新步伐。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勇于打破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进一步优化园区管理体制,落实“强化产业园区聚合效能”要求,总结推广重点园区极简审批经验,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园区管理机构设置,使产业园区真正成为自贸港建设的“加速器”。要创新编制资源管理方式,完善“周转池”制度,探索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让有限的编制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要推进数字编办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是在提升治理效能上取得新突破。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要强化协同高效,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动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职责交叉、相互推诿等问题。要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规范用权。要加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建立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推动机构编制资源从“配得合理”向“用得高效”转变。
五是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展现新风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队伍建设,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机构编制铁军。要加强思想淬炼,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要加强专业训练,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要加强实践锻炼,主动到自贸港建设一线、基层治理前沿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要加强作风锤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建立健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长效机制,确保机构编制工作行稳致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将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以“实干开局、争做标兵”的标准定位,一体推进学查改,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是健全学习教育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辅导报告等形式,推动干部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开展正反两方面案例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功勋为谁所立”的问题。
二是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重大决策必须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完善专家咨询、风险评估等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重大改革事项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每一项改革举措都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机制。优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主观努力又看客观条件,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对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要大胆使用;对政绩观存在偏差的,要及时提醒、纠正;对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造成损失的,要严肃问责。
四是构建协同落实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各方面协同发力。要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市县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推动正确政绩观在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落地生根。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征程上,机构编制工作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奋力谱写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