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近年来,吉林省编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和效能型政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
吉林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比重大,受计划经济影响深,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尤为迫切。省委省政府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做出了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移管理重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编办确定了以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下大力气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
一是开展学习讨论,充分认清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性。组织机构编制部门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的重要文献,深入研究探讨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举措。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清了转变政府职能是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选择。在学习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吉林省提出了加快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思路。
二是注重抓好理论探讨,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吉林省积极探索研究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组织人员加强课题攻关,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吉林省2006-2010年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建设规划》以及子课题《近5年内政府职能转变预期》课题研究工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制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提供了依据。
三是抓好试点,为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积累经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创新力度大、事关职能调整和工作方式转变的重大改革,任务艰巨而复杂。为稳妥实施,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省编办牵头,会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省法制办、省监察厅等部门,在省直9个部门进行了试点。试点过程中,各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深入试点单位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试点工作的开展。由于各试点部门积极创新,艰苦工作,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此基础上,他们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组织试点单位交流改革成果,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省政府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等作了具体规定,成为省政府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指导性文件。省政府各部门的改革从2006年4月启动,经过3个月的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2006年8月,省政府召开会议,在全省全面启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明确授权由各级编办牵头抓好这项改革工作。
适应发展需要,创新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改革模式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打破不合时宜的管理制度,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新的管理制度。在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过程中,该省积极协调指导各部门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围绕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抓好改革设计研究,不断在制度、机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取得突破,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
一是改革行政审批模式,实行“一厅式”审批。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当分开和相互协调的原则,将分散在各部门业务处室和所属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职能全部剥离出来,集中到各部门设在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统一办理,大厅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内“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2007年,按照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和近年来各部门的职责调整情况,对省政府39个部门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了梳理,凡是在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中体现行政审批的职责,一律进行调整和划转,将原由各处室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办公室承办。
二是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首先,组建了行政审批办公室。经省政府同意,省编办明确了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核定了领导职数。按照要求,各部门都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编制单列,人员与原处室彻底脱钩。其次,配齐配强行政审批人员。选调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审批办公室,使行政审批办成为“转变职能的载体、便民服务的平台、展示形象的窗口、锻炼干部的基地”。第三,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各部门一律使用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其他审批用章一律废止,同时明确规定,部门公章不得用于审批。
三是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按照行政审批规范化、制度化要求,从程序性、约束性、监督性等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政审批行为,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四是强化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的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等,完善政务大厅受理举报、投诉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等行为。
巩固改革成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通过开展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省直部门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了省政府政务大厅办理。按照改革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也都进行了推进,在转变政府职能上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有力地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当分开和相互协调的原则,将原由各部门业务处室承担的审批职能全部剥离,业务处室的职能由侧重行政审批转变到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和加强监督检查上来,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部门重审批、轻服务的问题,政府职能正在逐步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二是促进了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改革之初,一些部门行动迟缓,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部门看到了改革所取得的实实在在成效,认识到改革是大势所趋,“晚改不如早改”、“慢改不如快改”已成共识,拥护改革和支持改革的氛围已经形成。改革后,各部门树立了“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一切都在窗口办”的服务理念,改变了过去“办事围着机关转”的现象,形成了“一切围绕行为相对人转”的工作氛围,解决了以往机关工作“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
三是推动了行政审批模式的转变。按照“大厅之外无审批,不进大厅是例外”的改革原则,省政府各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省政务大厅集中审批,改变了过去“办事找不到门”、“审批找不到人”的现象,减少了由于部门分散审批给服务对象带来的不便,以相对集中为特点的行政审批模式已基本形成。
四是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过去,由于行政审批权分散在部门的各个处室,一项审批往往需要办事人拿着手续到处找部门、找处室、找办事人,有时一个部门反复跑几次也办不成,而且行政审批专用章满天飞,一件事办下来,批件上盖满了密密麻麻的公章。现在,所有的办事环节在政务大厅形成了一个链条,不出大厅就可以把所有的事情办完,而且一个部门只需一个行政审批专用章就可以解决问题,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树立了政府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