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连友 孙文学
【内容提要】对经营性事业单位采取“积极稳妥、严格政策、整体谋划、分类推进”的原则进行转企改制,是一种偿试,这种偿试也为今后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近年来,河南省开封市按照“积极稳妥、严格政策、整体谋划、分类推进”和“重点突破、分批推进”的基本原则,分三批将市直116家事业单位进行转企改制改革工作,共撤销事业单位74家,收回事业编制2426名,事业单位原在编人员均得到了妥善安置。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的组织领导。改革伊始,开封市就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10位市级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专题研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各改革单位主管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与此同时,为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建立并坚持了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例会制度”和“专项督导检查制度”,坚持每周召开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例会,具体研究解决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对各转企改制单位的改革进程进行督促指导。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为提高改革单位干部职工的认识,坚定他们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改革前期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并召开不同层次人员的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向职工宣传外地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的做法和当前本单位面临的各种严峻形势,选举职工代表参与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在制定职工安置政策上,注重人性化操作,充分征求职工意见,消除偏见和误解,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实际运作,由于在改革氛围和宣传上做到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并积极参与改革,为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完善配套政策,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政策依据。在认真学习外地市成功经验并充分借鉴企业改制有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先后拟定出台了《关于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意见》、《市属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处置试行办法》、《关于市属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职工安置分流试行意见》、《关于市属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7个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其中,对资产规模较大,经营业绩较好,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事业单位,通过整体挂牌转让,组建产权明晰、管理科学、运作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资产规模较大,经营业绩较好,不完全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单位,可组建国有控股企业;对中小规模的单位通过整体挂牌转让,可以转让给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也可转让给自然人以及其他法人,鼓励所有经营者参与联合竞买,实现国有资产全部退出;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的事业单位,可参照企业破产办法进行破产清算。同时对市属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改革的整体思路,改革中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养老金转移接续、人员分流安置、工商税务支持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为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
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改革流程。严谨科学的工作流程是确保事业单位改革有序推进的重要保证,在实际操作中,坚持从制度和程序上对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加以规范。一是转企改制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转企改制实施方案》,《方案》要在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报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后,由转企改制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职工社会保险接续、国有资产变更等手续。二是转企工作基本完成后,主管部门必须向机构编制部门专题请示,及时撤销该单位的事业建制,同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注销手续。三是转企改制工作全面结束后,转企改制单位主管部门要向改革领导小组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市事改办负责检查验收并存档备查。由于整个改革工作流程明细、程序规范,从而确保了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没有发生一例因事业单位改革而造成的上访案件,实现了平稳过渡。
完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规定”的基本原则,及时出台了转企改制单位职工安置意见,对转企改制单位职工安置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凡转企改制前离退休职工,转企后原待遇标准不变,由企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发放;对转企改制5年内正常退休的职工,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转企改制后的新企业原则上应全部接收原单位的在编在职职工,并按《劳动法》的规定与之签定劳动合同,不得随意解雇原单位的职工。由于保证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解除了转企单位职工的后顾之忧,使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平稳进行。
(作者单位:中共开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