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乡镇职能转变的困境分析

       
    

——以西部某县为例
雷登启

【内容提要】本文以西部某省的三个乡镇为例,通过数据、事实分析,从微观对束缚西部乡镇职能转变的困境进行了解剖。对乡镇“应该转什么、如何转;职能转什么、如何转”提出了一些思考和见解。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转变乡镇职能,巩固基层政权”。中办发〔2009〕4号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履职重点。明确了乡镇干什么、如何干,职能转什么、如何转,但是,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2010年5月,笔者随调研组赴西部某县A镇、B镇、C镇进行了为期10天的蹲点调研,共约谈了118名乡镇干部、村社干部和村民代表,查阅了乡镇近三年的会议记录、文件和主要领导同志的工作日志,发放回收了220份调查问卷,对束缚西部乡镇职能转变的困境进行了解剖。

思想认识的困境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越是西部,越需要发展经济,基层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群策群力抓稳定”本没错,但认为只有经济发展了,社会事业才能发展,基层民主才能推进,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发展经济之中,则必然会导致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和缺位。一是错位。关于乡镇的工作重点,乡镇干部认为依次是:完成上级目标任务(79.8%)、发展经济(70%)、安全生产(67.3%)、维护稳定(53.5%)。而村社群众则认为,乡镇最应该抓的工作依次是:发展乡镇经济(54.7%)、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各类便民设施建设(35.4%)、农业技术服务(40.9%)、社会保障服务(35.4%)。虽然乡镇干部和村社群众都重视经济发展,但立场和出发点相差太大。二是越位。乡镇在土地征用、税收减免、用地审批、环境评估等方面也没有审批权,本应把发展经济重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开展工作,但是,“一切以经济为先、一切以发展为重”的思想认识和考核机制,又迫使乡镇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如2009年,A、B、C三镇招商引资的任务分别为10000、4000、3000万元,牵扯了乡镇大部分的精力。三是缺位。将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全部投入到经济建设之中,必然会导致教育、卫生、文化、社保等公共服务和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足。如药品监管问题,由于乡镇执法人员缺乏药械、药品专业知识,加之技术培训跟不上,致使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严重。再如,一些乡镇卫生院没有必要的医疗设备设施和人员,连一般的外科手术也不能开展。

权责不一的困境

乡镇有权无责、有责无利、责权利不一致的问题较为突出,极大地束缚了乡镇转变职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权利上收。近几年来,县级部分部门陆续上收了农业综合开发、水利、林业、土地整治等项目的发包权和资金拨付权,因项目发包和资金拨付不经过乡镇或不需要乡镇同意,致使承包方基本不服从乡镇的管理。如B镇某村实施的130万元的饮水工程,县级监管太远,乡镇无法监管,承包方在监管真空中将“民心工程”建成“伤心工程”,村民意见较大,指责乡镇政府不负责。尤为突出的是,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一方面,由于县级部门过于着重微观管理,从而显得人手极为紧张,强烈要求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或者从乡镇借调大量人员;另一方面,由于乡镇没有实质性的项目可以实施和监管,又显得人浮于事。二是责任下放。现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一般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几乎没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为加强对乡镇相关行业的监管,一些区县通过委托的方式赋予乡镇政府安监、电煤、交通、农业、建设、计生、环保等行业的执法权限,但最大权限仅为“个人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事实上,执法虽委托,经费无保障,培训无着落,出了安全事故之后,根据“属地管理”和“责任倒查”的机制,往往又由乡镇承担第一位的责任。C镇安监办主任说:“干安全工作,既不能让它停业整顿,出了事还得背责任,整天都提心吊胆的”。三是财力上移。实行财税体制改革和减免农业税以后,多数乡镇财政属于“吃饭财政”,“保运转、保工资”都比较困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搞好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维护和谐稳定,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级道路、卫生等公益性事业的投入,一切都得以“钱”为基础,多数乡镇明显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境地。同时,部分对农村、农民极为有益的项目,如改水改厕等,也因乡镇无钱,或者实施越多“赔钱”越多,所以不愿意实施。

管理体制的困境

宪法规定了乡镇政府的两大任务:一是执行本级人代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二是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于了乡镇政府7个方面的具体职能。但从实际来看,由于机构设置缺乏刚性约束,违规责任小;少数领导干部习惯把增设机构作为加强某项职能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动辄把设立机构与否纳入考核内容;事业单位改革滞后,“花钱买服务”的公益服务机制尚未建立等,致使乡镇的管理体制相对混乱,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乡镇转变职能的手脚。一是机构庞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受惯性思维和上级部门的干预,乡镇习惯沿用与县直部门对应的办公室和站所,常常在综合办事机构之外设置一些自设机构,如A镇就设有9个办公室。同时,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也因种种原因未能整合,如三个乡镇的计生指导站,一是技术设备不如乡镇卫生院,二是人员力量不如乡镇卫生院,如B镇6名计生工作人员中,就有4名为退伍军人,其主要承担的宣传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避孕药具发放和按季妇检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完全能够承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机构重叠和资源浪费。二是条块混杂。基于“垂管就是加强”的理念,部分政府部门热衷于上收乡镇的综合办事机构或事业站所,造成乡镇机构“四分五裂”,不能正常履行法律赋予的相关职权,也增大了工作的协调难度。据统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陆续被垂管或被派驻的机构有公安、司法、法庭、工商、地税、国税、国土、村建、市政、畜牧、教育、卫生等。如B镇风景区沿线的房屋建设问题,负责审批和收费是已经垂管的村建站和国土所,但出现乱塔乱建后,被问责的常常又是镇政府。三是政事繁杂。一方面是在职能上很难将某些综合办事机构与事业站所划分清楚,即使理论上划清了,执行中也容易出现重叠和交叉,如乡镇的经济发展办公室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与社会保障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与村建国土站、市政管理所等。另一方面是行政人员少、领导干部多、平均年龄大,乡镇为统筹力量,突击中心工作,常常大量借用事业单位人员,造成事实上的混编混岗,如A镇农业服务中心38人,有27人被借调到党政综合办事机构;B镇农业服务中心37人,也仅有5人从事本职工作。

人员结构的困境

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群众普遍反映,乡镇“缺的不是人,而是能干事的人才”。由于乡镇人员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等不合理,相当一部分属于“万金油”干部,懂管理的多,能够胜任专业需要的少,只好抽调大学生村官来“顶岗”,以至于有群众说“乡镇干部七八十号,没有村官还要乱套”,这也是困扰乡镇职能转变的一个根本原因。一是官多兵少。如三镇实有行政人员94人,其中正职领导9人,副职领导23人,改为非领导职务16人,中层干部15人,占了行政总人数的67%,成了一个倒金字塔型。二是专业不专。三镇实有事业人员120名,但专业技术人员只有14人。问卷显示,45%的事业人员专业不对口。如A镇农业服务中心38人中,仅有5人是农学专业;B镇计划生育健康指导站7人中,只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知识欠缺。三镇共有行政事业人员214名,其中第一学历本科为12人,专科为22人,中专和高中为178人、占83%。如A镇财政所4名工作人员中,3人为高中文化,只有2人会操作计算机。四是年龄偏大。三镇214人中,50岁以上的29人、占13.6%,35岁以下的77人、占36%。但是,如果扣除事业单位人员,行政人员中35岁以下仅占26%。如A镇30岁以下的仅2人,且时刻都有被县级机关调走的可能。B镇卫生院从1990年以来,一直没有补充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2008年实施乡镇人才计划后才引进5名大学生,目前全院仅有9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临床医学。五是人浮于事。如A镇党委书记说:“如果素质高一点,人员可以再减少三分之一”。C镇党委书记说:“真正能做事的只有一半,如果素质可行,30人都够了”。而问卷也显示,有36%的村社干部和群众认为目前乡镇干部“多了”,需要进一步精简。

考核机制的困境

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由于上级部门收权放权缺乏制度约束,收权放责的问题也就很难解决,使基层政府立足本地实际转变政府职能的主动性不强、空间不大。同时,由于乡镇缺乏强有力的内部考核机制,压力之棒无法传递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官急兵不急”的问题也进一步束缚了乡镇职能的转变。一是上级考核太多。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升迁和待遇挂钩之后,乡镇领导干部为了自身利益,必然会紧紧围绕上级考核的“指挥棒”干工作。据统计,该县涉及乡镇的考核指标共有19项。问卷显示,关于乡镇主要围绕什么开展工作时,依次为:完成上级目标任务(36.3%)、围绕基层政权稳定(27.8%)、经济建设(19.8%)、解决“三农”需求(5.3%)、履行法定职能职责(6%)。二是专技考核太软。三镇共有事业人员120名,约占总人数的56%,是乡镇工作的主力,但评上职称之后,由于受岗位限制,在晋升无望的情况下,缺乏动力和创新能力。对于群众需要的农技服务、社会保障等,也无从量化和考核到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更有部分同志认为,现在电视普及了,农技人员可以不下乡了,畜牧人员可以坐办室了,缺乏主动服务、入村服务的意识。部分干部群众反映,一些乡镇驻村干部每月平均只下村1—3次,平时工作基本上靠电话遥控,即使下村也仅是走一走转一转,做“传达员”的多,解决实际问题的少。三是内部考核太弱。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考核评价,尤其是实行“阳光工资”之后,“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工资只与职务挂钩,单位并无处罚权利,所谓年底考核只是认认真真走形式,干部既无责任也无压力,更有甚者认为“干少错少得罪人少,干多错多得罪人多”。

激励机制的困境

无论是马列主义的经典论述,还是现代管理学理论,都强调要正视和满足人的最基本需要,认为理想的追求、价值观的统一和自我发展等都是建立在基本需要之上的。各级领导也经常讲,要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但是,调查表明,缺乏激励机制,是制约乡镇干部主动转变乡镇职能的重要原因。问卷显示,影响乡镇干部作用发挥的前5位因素分别是:乡镇条件艰苦、福利待遇低(84%);交流渠道少、成长空间不大(75%);非领导职务晋升较难、难以调动积极性(66%);行政、事业人员同工不同酬(60%);培训进修少、综合素质不高(57%)。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后积极性难调动。A镇属三个乡镇合并而成,共有从乡镇正职、副职的8名,乡镇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给机关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当然,改任非领导职务的领导也很无奈,50几岁就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不在其位,的确不好谋其政。二是一般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难调动。一般干部在乡镇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交流较少,如长期在C镇的有22人,其中11—15年的10人,16—20年的2人,25年以上的4人。同时,因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标准未出台,加之乡镇非领导职务只有科员以下,事业管理人员只能在8级、9级以下,于是许多乡镇干部感叹,如果不能晋升领导职位,干一辈子也只是一个办事员,于是破罐子破摔,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三是缺乏激励年轻干部到乡镇工作的机制。据了解,一名本科生毕业后在乡镇工作,名义上每月比在县级部门工作多几十元的津补贴,但实际上并没有在县级部门工作实惠。一些偏远地区招录警察或事业人员时,也常因报名人数不够而不招或少招。四是行政、事业人员“同工不同酬”。混编混岗后,行政、事业人员干的工作都是一样,理论上收入也应该一样,由于事业单位尚未实行绩效工资,事业人员年平均收入实际约为公务员的70%左右。如A镇的龙某,他从2003年起担任该镇安监办负责人,且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但囿于事业编制,他至今未能享受乡镇中层干部的待遇。这种“按身份分配”的方式,极大挫伤了事业身份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难。主要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不尽合理,事业单位的规格越低,高中级结构比例越低。如B镇卫生院,由于没有副高以上的职称名额,该院职工李某、陈某两人晋升中级职称已分别达16年、14年,至今仍不能晋升副高,同时也影响到了其他人晋升中级,形成了一连串的不利影响,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作者单位: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