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沂市机构建新型镇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实践与探索

       
    

郭景辉

【内容提要】镇级政府是国家行政体系的基础,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中处于重要地位,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只有镇级改革真正取得成效,才能构建新型的镇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我们江苏省新沂市是省政府四个镇级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之一,近年来,根据省政府和徐州市政府的安排,以加强镇级基层政权和执政能力建设为目标,围绕“小政府、大服务”的方针,切实抓好镇级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压缩机构,精简人员,调整职能,强化服务,为构建新型的镇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构建新型的镇级社会管理和

公共服务体系,必须统一思想,

以全局的眼光看待改革

镇级机构改革既是深化政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关于构建新型的镇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是构建新型的镇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呼唤改革。近年来,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但同时农村原有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显现,镇级政府职能转换滞后,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过多,基层政权运转困难等问题更加集中反映出来,必须加快推进以转变和规范镇政府职能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构建新型的镇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不断适应农村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二是推进镇级政府职能转变必须改革。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改革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但是,与新农村建设需要,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相比,镇级政府的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还相对薄弱,机构设置还不尽合理,职能交叉、权责脱节、责任不明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因此我们只有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更好地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

三是实现区域经济新跨越需要改革。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体制滞后往往是制约发展的症结所在。在区域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们要实现跨越赶超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从体制上求突破,在机制上找活力。现在,农村发展进入经济加速期、矛盾凹凸期,特别是实现市委提出的“跻身苏北第一方阵”新一轮发展目标,更加需要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作为保障。因此,必须加快推进镇级机构改革,切实提高政府执行能力,着力构建更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能够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效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新一轮经济腾飞提供有力保障。

构建新型的镇级社会管理和

公共服务体系,必须科学规范

镇政府职能和机构设置

根据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将镇级政府的职能定位为:宣传落实党和国家法律、政策,规范政府行为,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着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健全社会管理职能,保障农(居)民合法权益,化解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多地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市场信息、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协助做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使镇级政府职能配置与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相适应,与镇财政供给能力相协调。

按照职能归口的要求,科学设置行政职位,撤销镇党政办公室、财经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镇村建设办公室及经济工作办公室。镇行政机关采取助理职位制,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12类股级助理职位,具体是:党政秘书、组织人事助理、宣传统战助理、纪检监察助理、农业助理、工业服务业助理、村镇建设与环境保护助理、统计与审计助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助理、科教文卫助理、民政助理、信访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助理。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设置。保留镇财政所、司法所。在镇级统一设置“五大中心二站一所”事业机构,即: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由原农技站、农机站、水产站、蚕桑站、林业站合并成立)、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由原经管站、企管站、劳动所合并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由原计生站更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原村建所更名)、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由原文化站、广播站合并)、畜牧兽医站、水利站、国土资源所。其中,畜牧兽医站、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由市主管部门和镇双重管理,以市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五大中心”以镇管理为主,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我市农业发展现状,按区域综合设置植物保护事业机构。将市植物保护站更名为市植物保护总站,下设四个分站,主要承担植物的检疫防疫、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职能。镇事业单位改革后均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经营性服务职能,由财政保障运行经费。

同时结合农村实际,不断探索服务新路,在各镇试点建立镇级政务服务中心,镇级政务服务中心不增设机构、不增加编制,依托镇财政服务大厅设立,实行“阳光政务”和“一站式服务”,群众到镇机关办事“少跑一家门,少找一个人”,凡镇级政府面向农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公益性服务,全部纳入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范围,凡企业、群众需办理、咨询和服务的事项,由镇级政务中心“集中办公、窗口受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以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为纽带,形成一条连接市、镇、村与企业、群众之间的办事服务链。目前,该市纳入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和受理的项目共14大类38项,涉及到财政、民政、规划、建设、国土、农经、劳动、农技、计划生育、工商、卫生等11个部门。为提高工作效率,镇政务中心内各窗口均配备电脑,并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联网,业务上实现对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严格控制领导职数,通过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分工重叠问题。各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领导职数核定为7-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镇长1名,副镇长4名。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人口比较大的一个镇,增加副镇长职数1-2名。在党委领导班子中配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兼任统战委员)、人武部长各1名;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章程,设纪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妇联主任各1名。对超职数的镇级领导采取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或交流的方式进行分流消化。其他行政超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镇机关之间相互调配。对事业单位人员采取到龄即退、离岗退养、落聘人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等形式分流。

构建新型的镇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必须以扎实的举措推进改革

镇级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多,范围大,利益广,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很具体的硬性要求,必须把握工作重点,务必以扎实的举措推进改革,推进工作平稳衔接,确保镇级改革改出动力,改出效力。

一是宣传要到位,决不掺“杂音”。镇级改革涉及机构的合并和人员的安置,直接关系到每个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深入做好思想引导、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消除疑虑,增进共识,服务大局,形成“正确对待改革、积极支持改革、自觉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是过渡要平稳,决不乱“阵脚”。针对镇级改革涉及部门类型多样的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对合并后新组建的机构,按照“先合并后整合、先运转后完善”的原则,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对职能调整的机构,根据职能变化,及时调整或划转,主动搞好对接,认真履行职能,确保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水平不降低,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心不散。

三是关键环节要抓牢,决不出“纰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着力抓好竞聘上岗等关键环节的落实,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命题、考试和阅卷等环节严格保密,对考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以及拟聘人员名单全部进行公示。严格按政策办事,把握好政策界限,在竞聘上岗、人员分流方面,不任意开口子,不随意打折扣,确保政策执行不变调、不走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改革对象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尤其是对事业单位人员竞聘条件、考核打分、录用上岗等每个环节都向社会公示,杜绝暗箱操作。

(作者单位:江苏省新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