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道(社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配备事业编制的思考——以上海市闸北区为例

       
    

梁 秋 仙     

【内容提要】近日,上海市闸北区对该区街道(社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事业编制配备、人员结构等现状进行了调研,围绕以完善和健全基层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为基层党组织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增强工作有效性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的目标,从机构编制部门角度提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建设的意见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现状分析

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该区“八街一镇”,以及与街镇书记、主任、分管居民区领导、综合党委专职副书记进行的访谈和沟通,深入了解了目前我区街道(社区)、镇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配备事业编制、人员结构等方面现状。

本次调研所指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是指直接隶属于各社区(街道)、镇居民区党委下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一般与各街道、镇居委会相对应。

(一)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的具体分析。

截至今年1月底,我区共有206名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合同制聘用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三种类型。

按照年龄、学历和事业编制类书记队伍三个层面进行分析:

1.对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年龄结构分析,目前,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平均年龄为55.7岁。其中:60岁以上的29人,占总数的14%;60岁至55岁的有95人,占总数的46%;55岁至50岁的有50人,占总数的24%;50岁至45岁的26人,占总数的13%;45岁以下的6人,占总数的3%。

2.对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文化程度分析,目前,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0人,占总数的34%;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129人,占总数的63%;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7人,占总数的3%。

3.对事业编制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结构分析,从年龄结构上来看,这51名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女性50人、男性1人,目前,居民区事业编制党组织书记的平均年龄为50岁。其中:55岁至50岁的有28人,占总数的55%;50岁至45岁的18人,占总数的35%;45岁以下的5人,占总数的10%。

从文化程度上来看,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3人,占总数的65%;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18人,占总数的35%。

从人员来源上看,这51名事业编制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根据1990年市政府104号文件精神,大规模招录了一批事业编制人员充实到各个街道、镇中从事社区工作,部分成长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二是各街道、镇根据工作实际,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和本世纪初,面向社会招聘了一批主要来自转制国企的中层干部和职工,作为事业编制人员从事社区工作,部分成长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

根据区委目标,到2014年全区居民区党组织大规模到期换届时,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事业编制比例将达到总数的50%左右。

(二)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收入待遇的具体分析。

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薪酬,目前均由街道、镇自行承担。

1.事业编制类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其收入待遇基本分为两个部分:基本工资和奖金、福利。基本工资部分由各街道、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统一核定;奖金、福利部分由各街道、镇结合本街道、镇的财力确定。具体情况参见表六:

2.聘用类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一般由街道、镇自行聘用,薪酬待遇也是由各街道、镇根据岗位、学历、职业技能、工龄等确定。

上海市部分中心城区关于加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长宁区:2010年,长宁区开展了加强居民区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的专题调研。他们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四方面目标:一是到2011年底基本完成优秀居民区干部和优秀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进入事业编制,实现为每个居民区和每个街镇党员服务中心各配备2名事业编制的目标;二是实现优秀居民区支部书记享受事业单位科级待遇的制度性安排,让事业编制人员和就业年龄段聘用人员成为社区工作的主体力量;三是建立聘用人员的收入递增机制,实现三年内收入增加25%以上,即到2012年,聘用类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年收入达30,000元左右;四是建立从优秀基层干部中招考事业编制、公务员、调任机关公务员科级领导职务的机制性通道。

(二)其他区的现状:浦东、静安探索建立了规范化、职业化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薪酬体系和管理办法,总结提炼了“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运作”的队伍建设经验,根据2009年浦东新区的调研报告,其形成了从24,000元到105,000元不等的年薪水平,2010年静安区招录专职党群工作者的公告中也指出年收入一般不低于50,000元;卢湾区将社区干部全部纳入社工序列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实行职位分类,将社工岗位主要分为书记、主任专岗,副书记、副主任专岗和一般社工岗位三类,并实行结构化的薪酬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同岗同酬、同工同酬。虹口、杨浦等区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以合同聘用为主,退休聘用的也占到较大比例,年收入在22,000元左右;宝山区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以事业编制为主,90年代初招录的事业编制人员占到绝大多数。
加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在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指出: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因此,结合我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现状,借鉴其他中心区县的一些做法和经验,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议和目标:

(一)拓宽队伍来源,加强梯队建设。注重扩大社区基层干部的来源。建立并完善从优秀现职社区社工、专职党群工作者中选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机制。探索在区属事业单位人员中择优选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办法和措施。采取切实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及家属等有志于从事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党务干部队伍中,作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蓄水池”培养选拔。继续做好新进公务员到社区挂职锻炼,已录用为公务员的优秀居民区干部仍可继续留在居民区工作。

(二)完善薪酬体系,吸引优秀人才。学习借鉴中心区县关于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包括事业编制、聘用制以及社工身份)的综合评估机制,建立规范统一的结构化薪酬体系,并适当提高整体收入水平。探索建立健全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津贴制度,实行职位分类管理,实现同岗同酬、同工同酬。建立体检、疗休养、外出学习考察等相关制度,多管齐下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为他们的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考核激励。坚持把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全员培训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定期开展新上岗居民区书记培训,注重整合资源、借助外力,探索项目化实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同时,完善居民区党组织及书记的目标考核机制,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激励作用,同时建立训诫淘汰制度,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引导 启动充实居民区nbsp;党组织书记队伍实施工作

为加大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力度,夯实基层基础,提高队伍整体水平开辟新的途径,我区结合居民区换届工作,积极尝试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后备力量的培养,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是采取“向下选派”的方式优化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即在区级机关、街道镇机关以及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在编人员中选出优秀青年干部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

二是采取“向上选优”的方式。按照“社会化招聘、契约式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运作”的原则,在街镇及其他部门聘用的各类党群社会工作者队伍中选拔优秀人员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是明确考核和管理办法。由街道、镇党(工)委负责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并在年终对选派人员的年度测评提出考核意见。其中,选派人员年终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在居民区工作的,可进行调整,退回原单位或不再聘用。

四是保证选派待遇。来自机关、事业单位的选派人员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时只转组织关系,派出单位要落实不低于现任岗位的职级的薪酬待遇,选派干部在选派期间晋升职级的,派出单位要落实相应待遇。街道、镇按照选派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落实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相应的考核奖励。选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聘用期间参照同岗位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的相关薪酬等待遇,由街道、镇负责落实。选优干部一旦离开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就不再享受该岗位相应待遇。

五是制定了相关的激励措施。选派干部担任一定时期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在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以及职级晋升、职称聘任等有关干部工作中,可作为优先或加分条件。事业编制的选派干部担任一定时期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在符合市相关政策和条件并通过市统一考试的前提下,在公务员招录、公开选拔科级或处级领导岗位时,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定向招录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选优干部长期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在符合市相关政策和条件并通过市统一考试的前提下,优先纳入街镇事业编制,并在公务员招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或竞争上岗中,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定向招录等优惠政策。

目前,我区从机关、事业单位中已选派25名在编人员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向上选优工作计划安排在下半年实施。

(作者单位:上海市闸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