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率先探索理顺条块关系实施强镇优街战略

       
    

于志明

【摘要】浦东新区率先探索实施强镇优街,就是整合资源、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在优化和强化街镇责权、条块关系,把街镇构建成“一级政府、优势分类”的行政审批精准和公共服务到位的高效体系。强镇优街的关键和实质是协调利益关系问题,要克服浦东过去关系格局调整中常出现“放则乱、统则死”的两难境地,必须从健全法规制度,下沉资源、理清条块、分清职能,明细责任,强化监督机制等方面多管齐下,科学施政、和谐施政、智慧施政,探索出浦东新区的行政运行服务新体制。

【关键词】浦东新区  条块关系 资源下沉  强镇优街

浦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窗口,坚持以开放促发展 高起点、高标

准打造新城区。然而,伴随着经济飞速发展,浦东在解放思想求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过程中,一些街镇社会经济管理“棘手”的问题和矛盾日渐突出。如“厂中居委(村委)、外来务工居委”出现、改造遇到瓶颈的,条块管理不畅,街镇综合财力不足,有的是外来人口管理压力过大的,也有是干部队伍建设碰到的难题。街镇工作强弱对浦东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均至关重要。当前,各街镇功能创新和转型,不仅善于创新机制、体制,做好经济转型的文章,还在社会建设、管理,党的建设和群众工作中善于创新,解决难题。所谓实施强镇优街,就是整合资源、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在优化和强化街镇责权、条块关系,把街镇构建成“一级政府、优势分类”的行政审批精准和公共服务到位的高效体系。

一、当前浦东在转型发展中街镇存在的主要现实矛盾和问题   

1、街镇的某些管理运行机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变化。浦东开发开放22年来,经济的改革逐步深入,取得了巨大成就。而社会发展则滞后于经济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脱节所产生的问题不断加剧,街镇传统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创新和发展。现在的政府管理体制,总体体现为:街镇经济建设职能束缚,而社会管理职能缺失、乏力。条属行政机关与街镇职能重复交叉,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疲软。开发开放之处比较注重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但是容易忽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所以职能上的定位需要进一步明确,而今街镇还要把更多的注意力和精力放在公共服务的推进到末梢上,实现职能的真正转变。近年来,街镇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一直在进行,但对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仍未能跟上浦东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近年来,属于社会矛盾高发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维护稳定的任务剧增,而街镇的职能配置和管理机制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街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偏弱,必然影响浦东“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二次创业的实现

2、街镇的管理运行机制存在着事、权、责不对称的缺陷。街镇是整个浦东新区行政体系的基础部分,其管理职能设计与执行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新区行政体系的最终效能。现行街镇只有“有限权力”却要承担“无限责任”。在现行街镇运行中,各部门纷纷上挂,收归条条垂直管理,所谓“上头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权力上收,但所承担的责任却在下面街镇。即使实行条块结合,但实际上是权力在“条”,责任在“块”。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都下达给街镇政府,但街镇政府又缺乏完成这些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权力,造成了街镇政府责任与权利失衡。如镇农技由区农委垂直管理,只有几个人,每年收取农技基金等金费达几十多万元,镇政府得不到分文。这些使街镇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很多工作上的责必须去完成,但却没有法定的事、权来保障,特别是面对复杂的社会管理工作,如果没有法定的职权,光靠思想工作是很难实现管理目标的。

3街镇的管理运行机制受垂直部门的特权制约,条条管理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有的条条部门特权严重,缺乏程序意识和协调统筹意识。垂直管理,就是“人、财、物、业务”垂直到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而不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通俗地说,就是将职能部门的乌纱帽和钱袋子,从街镇手里收回到上级主管部门手里。大部分街镇职能部门,长期以来一直是上级部门和新区政府“双重领导”——主管部门负责工作业务的事权,新区政府管人财物。一些条条部门就利用这一点,以办事经费不足为由,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拉赞助,或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处罚轻一点、少缴一点,主动向这些条条部门提供赞助。同时,一些条条部门以帮助街镇完成任务为由,(实际上完成这些任务是它们份内的事,)要求街镇每年给一定的经济补助。如浦东某大镇每年要支付国税、地税、土地、城区管理、治安等部门补助经费十几万元。条条垂直管理部门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对干部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垂直部门脱离监督,弱化街镇的权力、加重上级政府责任和损害街镇地方职能的完整性,并未完全理顺条块关系。一些部门执行垂直管理后,权力得到加强,照理对条条部门的权力监督也应同步强化。但是不少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都发生在权力很大的条条部门。一是垂直管理部门由原来的业务管理权扩大到管人、管钱、管物,担子重了,压力大了,但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和全面有效的监督考核制度。存在重业务指导轻干部队伍思想教育、重执法轻协调、只对上负责不对地方经济负责等倾向,甚至被共同的利益关系所冲淡,出现了上级对下级“捂着”、下级对上级“捧着”的现象。系统内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监督与检查变得更加弱化,给权力透明留下了空隙。二是“管得着,看不见”,即条条鞭长莫及管不好。条条部门由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但机构设置在街镇,其服务对象也在街镇,承担对干部的监督权的上级条条平时对下面条条部门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就很难监督,即使下来,往往也是“走马观花”。三是“看得见,管不着”,即块块无职无权管不了。由于条条部门不列入街镇政府管理,或名义上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以块为主”,但大多数部门“人、财、物” 这些重要的权限仍撑握在上级条条手中,尽管街镇政府及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条条部门看得见,但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约束。甚至有的条条部门以垂直管理为由,拒绝街镇党委政府组织的考评,逃避街镇人大、政府、舆论和社会监督。

二、浦东街镇履职的困境与强镇优街战略创新的内在动因

(一)浦东镇域面积大和管理幅度小,延伸政府综合职能水平弱。

浦东开发以来,特别是郊区“三个集中”的步伐不断加快。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末、本世纪初以来,浦东各镇进行了“撤二建一”、“撤三建一”的行政区划调整。三林镇于2000年4月原杨思镇与原三林镇“撤二建一”,成立新的三林镇,区域面积34.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6万。花木镇也是在先后撤销严桥、花木、钦洋三镇建制的基础上成立起来的(2000年4月,撤销严桥、花木两镇成立花木镇。2001年10月,撤销合并后的花木和钦洋两镇成立新花木镇),辖区面积达到20.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3.23万。川沙新镇更是六合一,由原川沙镇东城镇六团镇黄楼镇和机场镇(含原施湾镇和江镇)合并而成,辖区面积达到139.7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2.74万。南汇并入浦东后的2011年底祝桥、川沙扩镇,又掀起新一轮扩镇高潮。在镇域范围扩大、户籍人口增多的同时,镇域内的社会管理任务、管理幅度和工作难度也相应增大。在辖区面积增大的前提下,再加之商品房开发、动迁基地建设等城市化进程加快,有一定规模的居住区逐步产生,街镇党委、镇政府不得不面对与传统的镇政府职能不完全对应和匹配的经济社会管理的难题。街镇域范围内的各项管理、服务成为摆在党委、政府面前的很现实的问题,浦东的多数街镇主动而为,积极探索、呼吁行政管理事权下放、资源下沉的强镇优街整体区域社会经济模式应运。街镇居委(村委)传统功能转变,综合协调治理功能扩张。街镇居委(村委)是新区社会管理的前沿。把街镇居委(村委)居作为改善民生的依托、维护稳定的根基。居委(村委)职能提升,一是有利于增强对街镇管理服务的理念。从领导层面高位带动,从思想层面全力促动,从工作层面强力推动。工委、各街镇党工委分别制定出台了一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坚持街道社区建设季度联络会制度,在各级干部中开展“民情直通车”服务活动,政法、综治、城管等部门始终保持农居委(村委)专项治理高压态势。二是有利于促进街镇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近来一些社会公益机构、开发商积极致力于投资、发展街镇基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确保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三是有利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向基层下沉。职能部门向街道下放事权、扩大财权、增强人力资源保障的有效途径,实践运行了居委(村委)居警务室、街镇检察室、社区法庭、农居委(村委)法制主任、基层调解员的工作模式,做到了小事不出居委(村委)居,大事不出街道,矛盾及时化解不上交,基层居民的实惠。

(三)街镇条块界定不明,机构小而全机制不够健全基层活力难以实现。机构小而全,造成浦东大量国有资源浪费。现在的条条部门均是按街镇行政区划组建和运行的。在机构设置上强调上下对口,数量众多,机构小而全,且纷纷设立办公大楼或办公场所,比气派、比高档。个个添置电脑等办公设备,条件好的还配置了小轿车。地税、派出所等办起了食堂,吃上了小灶。这些重复建设,造成国有资源极度浪费。当前街镇条与块、条与条之间各自为政,有利的事大家抢着管、多头管,无利的事相互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长期以来基层工作中发现,由于条与块、条与条之间各自为政,造成一些社会领域无人管理,出现了管理空白区。如街镇小卖店、农资代销点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无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质量不过关的商品以及居民自行加工的卫生不合格食品,随处可见。特别是一些经营户受利益的驱动,故意以低价进过期食品到基层街镇出售。这不仅坑害了群众的利益,还影响了居民的身体健康。这一些确实应该从严管理,却条条、块块各部门视而不见;有的社会领域,条块各个部门争着管、抢着管,出现了多头管理。如浦东南片某中心街镇停车点一建成,派出所、工商所、城管大队纷纷向停车车主收取停车管理费,并互相抬高收费标准,出现了混乱局面,最后镇政府牵头,多次召开协调会才解决;同时,条与条、条与块部门之间存在管理脱节。如卫生部门对某些小饭店吊销了卫生许可证,这些小饭店仍然执证经营,按时纳税。甚至一些企业到国税局办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多少,而地税部门还一无所知。同时,派出所、国土资源管理、房管、农机、司法等条条部门,大都承担着本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无形中肢解了街镇政府的行政职权,难以发挥应有的行政效能,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

(三)多元化的镇域形态使街镇管理难以直接运用差别化的资源共享机制。与城区相对成熟的镇域范围内的社区相比,浦东农居委(村委)在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型社区彼此千差万别、形态迥异。一是社区形态差别大。在浦东存在纯农民动迁型社区(花木培花社区)、城市动迁基地型社区(三林世博家园)、国际化型社区(联洋新社区)、老城区成熟型社区(川沙新镇城厢社区)、一般商品房型社区(三林镇永泰社区)、各种类别不同程度混杂性社区(花木东城社区、川沙新镇华夏社区)等各种类型的社区。这种异质性在各个镇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仅在花木,就既有类似联洋新社区等高档商品住宅区,也有培花社区等征地撤居委(村委)后搬迁形成的社区。这些异质性特点,既使分社区差别化管理成为必然,也同样要求各社区硬件的配套因地制宜。二是公共意识相去远。有的社区居民多数原为产业工人,比如三林世博家园就是由于市政工程动迁导入的原上钢、周家渡等地区的城市居民;有的社区为纯农居委(村委)区域,居民多数由习惯于独门独院的农民转化而来,在公共理念、公共意识等方面意识相对较弱。这就需要镇管社区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的优势,强化价值引领、突出利益协调、努力凝聚人心。三是社群融合难度高。镇域社区由于其构成人口的复杂性,各个利益群体间异质性,远较传统的农居委(村委)化地区利益多元,不易调节,甚至产生矛盾冲突,给社区管理带来诸多不便。社区形态的多元化导致环卫、治安、就业等社会问题不能“一刀切”按照一个模式、一个政策来解决。在不能直接管理,实现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管理的情况下,需要以镇管社区的思路来弥补和强化。

三、浦东实施优街强镇战略的现实性与可行性

(一)有利于以创新分类对待方式来理顺事、权关系。如在川沙镇重点是下放城市建设、管理事权;张江高科技园区、医药科技园区和临港工业园区享受市一级管理权限及中央赋予的行政审批权限;三林重点是保证经济社会管理事权到位;金桥保留行使现有行政管理权限。

从综合配套改革角度看,一是上海尤其是浦东新区开始探索“强镇优街简政放权”的改革,重点是扩权,也是涉及事权改革,实施“强镇优街”也是管理重心下移为主导思想的事权改革,延续了多年来一直推行的综合配套改革的管理重心下移区街的工作取向,又赋予了新的内容;二是对全区采取分类对待方式推进事权改革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比如,浦东南北各街镇社会条件、资源秉赋都有所不同,在全区的功能作用也不同,改革的任务也就不同;三是事权改革必然以下放区里的有关权限为主,除了新城区原先就保留了一些特殊权限之外,因此,目前来看,下放权力较多的是老城区和开发区,一要突出旧城改造、功能调整的力度,二要推动产业集聚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但在这一事权改革中,不要层层下放,加重街镇甚至居委会的工作压力,尽量使下放的权力集中在区级政府,强化服务和协调能力。

(二)有利于清理行政审批,优化垂直管理部门管理机制。浦东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以来,在原来基础上下放事权几十项,其中包括城市管理数十项、经济管理十多项和社会管理十多项。转变政府职能是加快转型升级的必要前提,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是其中重要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些年来都清理了不少,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有些行政审批权还会过时或不合时宜,需及时清理或下放。对于哪些比如工商、质监、规划海关等部门,虽然新区没有事权,但将这些部门的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新区就对这些部门有了人事权;区级部门的领导班子任免还要征求所在区党委、政府意见;区人大、政府对垂直管理部门领导班子的行政、执法工作的评议考核;区的中心工作或重大临时性任务,接近区统一领导。

街镇实施垂直管理部门使“条条”与“块块”的矛盾在区级政府的管理中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不协调,因此,党群工作属地管理赋予区对垂直管理部门的人事权,是对垂直管理部门的横向约束,处理得好有助于解决条块矛盾,处理不好可能影响这些部门的效能。

(三)有利于行政执法体制探索。优先选择1--3个园区、3--5个中心街、镇先行试点,整合现有的各类执法队伍为综合执法队伍。这项工作推进了这么久,城管委、综合执法局的关系可能还没理顺。总之,不要多头执法、交叉执法,不要形成乱执法、暴力执法的局面,要多使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精细化、网格化的城区执法管理。再怎么整合,也要逐步推行文明执法,改善城管形象。尤其是针对盲流、走鬼、乞讨等“老大难”问题要拿出解决办法。否则,再怎么整合,解决不了问题,还是没用!

(四)有利于财随事转,创新行政管理制度。据下放事权由区财政做好相应经费划转。无论是“费随事转”还是“财随事转”都要坚持一条,即责权利一致原则,不要只将事权下放到区而不将相关经费下达。这不仅是调动基层积极性的要求,也是保证事权能够顺利下放,效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前提和保障。提出探索建立机关雇员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解决因事权下放后职能部门人员不足问题。事权下放后,区行政事务工作会大量增加,但强区仍要简政,因此在目前的行政体制下,增加为之匹配的公务员编制难度会很大。我认为,增加机关雇员和采用政府采购都是可行办法。从长远来看,应以政府采购为主要发展方向。

(五)有利于街镇社会经济的网格化管理”

 推行新区—街镇—居委(村委)网格化管理,使百姓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社区治理模式的创新是“优街强镇”的重要内容。每个网格内事务由专人负责,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变被动为主动服务,从而使社区矛盾、社区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各街镇结合辖区特点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推行“网格化”管理。街镇通过“分片包干”的形式,将辖区分成若干网格,每个网格的所有事务由网格管理员专职负责,这种社区治理模式不仅畅通了居民反映诉求的渠道,也使很多社区问题在第一时间得以解决,为基层社会管理打下基础。在辖区建立起一岗多责、一专多能、责权清晰的网格化服务机制。每个群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第一责任人,其他工作人员为网格管理员,每个网格配备至少6名服务员,其中包括社区民警、物业管理人员及社区志愿者等,网格管理员的队伍达到了1000余人,他们的重点任务是加强对所属网格内民情了解和事件巡查,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矛盾。据悉,目前浦东新区正在十多个街道、二十多个街镇已经正式推行了网格化管理模式,并且见到成效,这种社区治理模式使百姓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传统的社区管理模式是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分工,工作人员每天要将大量的时间用于处理下派的行政事务,网格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手少”的现象,使责任分工更加清晰、明确。划分网格后,每个格内的事务都由专人负责,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发挥居民自治作用,促使居委会工作人员能够从行政事务中脱离出来,变被动为主动服务。

四、浦东全面实施强镇优街战略的几点建议性思考

一、加快从新界定街镇各项的职能,下沉政府资源。

一是,在强镇优街战略指导下,街镇政府的职能应有个准确定位。街镇是国家组织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阶层,担负着稳定一方社会、发展一方经济、服务一方群众的职能。有关街镇政府职能定位问题,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街镇政府应该抓好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治安。二是,实施好强镇优街战略,需理顺与上一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财权与事权。坚持事权与财权相结合,按照“镇事镇办,镇财镇理”的原则,明确划分两级的财权与事权。财权跟着事权走,凡属于街镇办的事,都应由街镇管理,上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不得将属于街镇的事权、财权随意上收。对属于上级政府的事权却下派到街镇,交由街镇政府承担的,应遵循“谁派任务谁花钱,谁下指令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由下派任务的那一级政府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

二、根据责权一致、公权与事权一致的原则,合理下移和理顺上级主管部门派驻街镇机构的管理体制,把握条块结合,优势互补增强街镇功能。

以街镇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完善条块管理的新办法。涉农性和文化性的机构,由街镇政府直接管理;专业性较强的机构,由街镇和区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街镇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和跨区域性的机构,由主管部门和街镇双重领导,以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但在干部考核、职级晋升、人事调整等方面应征求辖区街镇党委的意见。加强街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对涉及土地、林业、司法等方面应授权或委托街镇政府,培训专(兼)职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面向农居委(村委)、面向基层的思想,真心实意为农居委(村委)服务,为农民服务,为街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等市场经济中产生的问题,最终还是要靠政府条块各部门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加以解决。街镇政府要积极协调好“条与条、条与块、块与块”的关系,探索和推进“条块结合,条条联手”的工作机制,使新的机构体制内部,各有专责,职责分明,界限清晰,互相衔接,彼此配套。使条块之间结构合理、功能互惠、健康发展,尽力避免职能交叉、职能失调和“管理真空”等现象的发生。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确立双向告知制度,三是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四是在街镇建一个行政服务中心,各条块部门设有窗口,为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如推行“行政服务大厅”,将计划生育办、民政办、财政所、土地所、工商所、派出所等条块部门设有办事窗口,可以实现计生、民政、身份证等多项业务的受理、登记、打印等功能。这样,一是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促进了部门齐抓共管,优势互补、多方共赢,三是降低了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实施成本,减轻了基层的压力。

三、“下放权力”、“下放部门”、“下沉资源”“下一服务”, 改革“条条”格局,以强健街镇政权。街镇机构改革要按照精干、统一、高效原则,进一步下放权力,把驻街机构改组为由街镇党政部门统一管理的街镇职能部门,并可实行双重领导的体制。在健全街镇政府体制的同时,加强街两级政府的行政联系。对区(市)垂直管理的林业、国土等部门,在充分兼顾区与街镇利益的基础上,将规划审批权、建设用地审批权等权利下放街镇,减少办事环节,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人为障碍,以利于街镇发挥自己的政府职能,更好为群众服务。建设、国土等条条部门权利下放后,要加强对街镇行使审批等权利的监督,加强业务指导。直接为农业和农居委(村委)经济服务的其他机构的人、财、物,均下放给街镇管理。逐步建立起适应为街镇主体经济、农居委(村委)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和农民致富奔小康服务的新型的事业机构运行体系。理顺了街关系,使街镇功能得到完善,有利于街镇行使领导和管理权能。对工商、税务等省级以上垂直管理部门,由于其专业性较强,其管理方式可采取财、物两权由条条管,人事权条块共管。只有进一步革除条块管理在行政体制上的弊端,才能增强街镇政府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的能力,调动街镇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解决街镇政府“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

大力改革“条条”部门垂直管理,将原街镇政府承担的工商、税务、土地、司法等条条部门管理的职能一律剥离,当条条部门管理的职能剥离后,就不再与街镇政府并立而具有组织上、业务上和人员及活动边界上的同构性,街镇政府与这些机构在组织、人事、财务及业务各方面是相对独立的,不存在上下从属关系。除其负责人任免应征求街镇意见外,有关的工作机构,一律划归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和设置,街镇范围内的有关业务,由这些机构按照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的原则自行组织开展。有关涉农事项,如民事纠纷调解、信访等,促使、引导农民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走行政执法、司法调处路子。将经营性、技术性和事业性的机构从街镇政府和行政权力中分离出来,推向市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机构,有的改制成独立的企业经济组织和事业单位,有的则转变成为社会中介组织,如养殖服务、农技服务等"条条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清产核资之后,实行公司化运作,保证国有、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应转变思路,打破街镇行政区划的界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需”合并重组的专业性垂直管理机构和街镇,实现优街强镇的战略目的。如邮电、金融部门可以根据其业务量、公安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社区社会治安状况及调控能力、税务部门可以根据税源状况和征收成本等等决定是否需要以及设立什么样的专门机构。对于人口少、范围小、业务量少的街镇可以实行跨区域共同设立邮政、税务和公安管理机构,以减少机构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反之,对于业务量大的街镇则可增加机构。从而使专业性管理机构完全与街镇政府及行政区划脱钩,完全按专业管理的需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尤其是在当前在机构精简和重建的过程中,应不搞上下对口,也不搞一刀切,应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及其需要设立机构,在对不必要的机构精简的同时,对于需要加强的机构应当充实和加强。如当前农居委(村委)一些地方社会治安秩序混乱,税务部门征税能力不足,应适时加强公安部门和税收部门,以强化社会秩序和税收征管能力。

同时,优化强化街镇人大评议、新闻监督及社会监督,对条条部门民主评议监督情况如实反馈给条条区委区府或主管部门。对综合表现不佳,支持配合街镇工作不力,基层和群众反映集中,负面影响较大的垂直管理部门,街镇政府有权要求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简化办事程序,严格办事时限,防止越权行政和失职行为,消除不正之风,推动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上级纪委要加强源头治理工作,对查处垂直管理部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进行解剖,深入分析原因,通过组织召开会议或上门走访等形式,在各垂直管理部门中进行通报,对案件的通报,重在分析涉案人员违法违纪的原因,并引以为戒。

总之, 优街强镇的关键和实质是协调利益关系问题,要克服浦东过去关系格局调整中常出现“放则乱、统则死”的两难境地,必须从健全法规制度,下沉资源、理清条块、分清职能,明细责任,强化监督机制等方面多管齐下,科学施政、和谐施政、智慧施政,逐步摸索出一套符合浦东新区实情的行政运行服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