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以及有关问题和对策的思考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省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六个方面成效:一是工作机制全面建立。省市县都建立了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由同级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配备了专门力量,明确了职责分工,形成了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共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格局。二是调研培训深入开展。认真调研、学习上海、浙江、山西、广东、重庆等5个试点省市及相关省份好的经验做法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对改革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对改革的探索研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今年4月份出台我省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另外还制定了全省2012-2015年分类改革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领导干部把握分类改革政策的水平和执行力,分别举办了市厅级领导干部、县(市、区)分管领导和省直单位人事处长以及全省编办主任等三期培训班,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进行系统学习和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三是清理规范基本完成。进一步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机构编制,全省精减事业单位近900个、核减事业编制4800多名,为下一步分类等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进。会同所在片区的省市编办研究分类标准及目录,分析拟定我省分类标准及目录;在卫生等领域探索管办分离,选择厦门市和9个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试点,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相关配套改革政策的研究制定,7月份省委组织部出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实施意见。五是行业体制改革有序进行。教育、科研、文化、医药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按照现行领导体制有条不紊地进行,例如,全省文艺院团改革、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以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都在稳步推进。六是事业单位配套改革取得成效。人事制度方面,目前全省推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占总数的96%,91%的事业单位完成了岗位设置,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基本实现了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收入分配方面,分别出台科教文卫体农林水等10大行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全面实施绩效工资;财政方面,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分类界定财政供给范围;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全省共有17025家事业单位、近60万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统筹

尽管改革平稳起步,取得一定成效,但总的来看,我省事业单位在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由于触及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涉及利益关系调整,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障碍。在此,就这些问题和困难以及我们的初步对策思路与兄弟省市共同交流探讨。

 

公益服务总量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当前,国家公益服务提供、财政投入虽然有了大幅增加,但由于社会事业的举办主体仍然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没有充分进入社会事业发展领域,公共服务总量明显不足。比如医疗方面,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2011年我省千人均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医生数均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教育方面,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偏少,高层次创新紧缺人才培养不足,教师队伍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相对明显;文化方面,农村文化建设相对薄弱,缺乏必需的文化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体育方面,专业的群众体育指导人才总量偏少,群众体育的软硬件建设与群众需求差距较大等。

解决思路:一是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事业单位改革纳入社会建设大局中统筹部署,按照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等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合理确定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益事业的保障力度。同时充分运用财税政策工具,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和落后地区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差距,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二是拓展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动公益服务由政府包办转向由政府、市场、社会共同供给,改变政府一元主体举办公益事业的局面,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益事业,给予公平对待,形成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比如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形成多元化办医、办教育格局,促进我省卫生、教育事业更好发展。

 

现有事业单位资源整合不够

 

通过上一轮的清理整顿和这次的清理规范,我省共整合、撤并事业机构近8千个,精简各类事业编制5.2万多名。尽管精简力度较大,但事业单位重复设置、机构零散、体量小等问题仍然在部分地区和一些部门存在。如全省各级各类事业机构中,编制数在5名及以下的还有1.8万多个,占将近48%;编制数6-10名的7400多个,占将近20%;仅省属就有30多个干校和培训中心、20多个信息中心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浪费了有限的公共资源,另一方面也影响了事业单位整体效能的发挥。

解决思路:一是继续推进资源整合。在确保公共服务的同时,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将规模小、效益低、设置重复、职能相近、服务对象单一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完善机构编制评估、动态调整、总量控制等监管体系。开展经常性评估,研究事业编制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的关系,对职能弱化或长期空编较多的单位,及时收回或核减编制,做好编制的动态调整;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所需的,在确保总量前提下,积极盘活存量,保障所需。

 

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行政化

 

长期以来,“行政不够事业凑”,事业单位往往是行政主管部门的延伸,事业单位的工作任务、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考评机制、运行管理等基本上参照行政机关的模式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人、财、物、事进行统管统揽等,造成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不活,缺乏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解决思路:一是推进管办分离、政事分开、事企分开。通过改变行政主管部门既管行业、又兴办事业、管办不分的局面,推动政府主管部门从偏重于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直接管理,归位到对行业的政策引导、规划布局、监督管理和营造环境等方面上,实现主管部门与其所办的事业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脱钩,加快建立既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又能激发其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涉及利益相关者较多、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如教育、文化、卫生等,建立以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架构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淡化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行政隶属关系,逐步打破事业单位的体制束缚,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激发事业单位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三是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是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今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待遇将不再与行政级别挂钩。为确保事业单位稳定和有序管理,取消行政级别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必须遵循“先立后破”原则,在中央尚未出台取消行政级别相关配套政策前,可暂时保留事业单位行政级别。

 

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缓慢

 

现有的社会中介组织一部分是社会转型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化、权力下移的产物,发展缓慢、成分也颇为复杂,有的甚至对行政机关有着不同程度的依附性,成为行政机关的延伸,既影响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又阻碍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转。

解决思路:一是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在充分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信用体系、评估指标体系、长效监管机制和完善相关法律实施,将中介机构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使之能够承担目前许多由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能,从而为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目前,各地就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着多方探索。比如,可借鉴广东省做法,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服务,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鼓励具备条件的部分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定位向社会组织过渡,需要新增的公共服务可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提供。三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建立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对部分编制需求大、适合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单位,采取“编外聘用”的用人机制,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工作要求、任务以养事的方式核定编外聘用人数,通过政府保障、项目拨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变养人为养事,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灵活事业单位用人机制。

 

推进分类改革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部分干部职工对改革存在顾虑。目前广大干部职工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持理解、支持态度,但毕竟触及利益调整,对改革存在复杂情绪:领导层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不想改,事业单位反正都是政府兜底养着,要改也不要在我任上改;有的不敢改,担心引发矛盾,影响稳定;有的不愿改,怕失去既得的权力和利益。一般的干部职工思想也不统一,想改的这部分人主要是希望通过改革能转变身份、进入公务员队伍;不想改的这部分人主要是担心改革后利益得不到保障,要改变现有较为稳定的工作状态,因而对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是很高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认识仍需要进一步统一。

解决思路:一是继续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了解、理解改革的精神实质,真正以良好的心态和状态面对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社会安定稳定。二是制定好配套政策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尽量科学合理,尽量发挥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注意倾听、正确对待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利益诉求,尽量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类别划分存在向上靠倾向。类别划分涉及事业单位今后的发展方向。中央编办将全国划分为5个片区(福建与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划在第2片区)研究制定分类标准及参考目录。从各地模拟分类反馈的情况看,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都希望类别划分往上靠,即:能定行政类不定公益类,能定公益类不定生产经营类,因此在对事业单位具体分类时会有不少困难。

解决思路:科学合理制定分类标准和分类目录。为避免各市(县、区)职责任务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划分的类别不同,出现攀比和不平衡现象,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中央编办、兄弟省市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好的经验做法;另一方面,会同组织、财政、人社、公务员等部门,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研究划定最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范围,在片区事业单位分类标准及目录出台后,结合我省实际,尽快研究出台合理可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和目录,确保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分类。

(三)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难度大。我省各级行政机构限额已满,行政编制十分紧张,部分地区消化超编人员的任务还比较重,不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仅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调剂出来的机构和编制空额来解决改革所需的行政机构和行政编制数问题,难度大。

解决思路:一是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标准,对拟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切实把这类事业单位控制在最小范围。二是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不同行政职能进行梳理: 对有法律法规授权,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在机构限额内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内设机构,所需行政编制在机关内部调剂解决,现有人员按照人随职责走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因受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限制暂时难以划转的,可给予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职,但其事业编制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对有法律法规授权,但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关,该事业单位根据其保留的职责或独立设置或与其他相关事业单位进行整合,现有人员原则上在事业单位内妥善安置;对没有法律法规授权,只是受委托承担行政处罚等工作的事业单位,列入公益类,如行政执法机构。

(四)转企改制存在阻力。一是政策衔接问题。根据中央《指导意见》精神,对列入转企改制的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我省在已进行的行业体制改革中,将事业单位人员划分为“老人”、“新人”,没有“中人”。“中人”如何划定有一定难度,省里的政策如何与中央政策衔接,需要考虑。二是转制后生存发展问题。部分拟转企的事业单位适应市场能力弱,习惯于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转企改制后如何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客观上存在先天不足。

解决思路:一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目前,我省已进行了科研、勘察设计、出版发行、影视文化、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等方面的改革,对已经实行的转企改制政策,应在今后改革中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避免引起攀比和波动。二是充分考虑改制的困难,给予一定扶持。对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除制定好配套政策解决其社会保障外,还应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与支持,使其在转企改制后按照市场的规则能够生存、发展。

(五)配套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不灵活,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人员进出渠道不畅,难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收入分配相关政策尚不完善,绩效考核难以量化,影响绩效工资的实施和收入水平的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滞后,大部分事业单位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等社保政策存在较大差距等。这些,都制约了改革的协调推进。

解决思路:一是研究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制定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责权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实施岗位管理,落实用人自主权,推行竞聘上岗制度,逐步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二是制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收入分配、财政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内部分配办法,放活收入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探索事业单位自主用人机制与收入分配相结合制度。三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上述这些困难和问题,许多属于改革面临的基础性、共性问题,相信各兄弟省市也或多或少存在,并有所考虑,希望我们共同研究探讨解决,更好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