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永霄
【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同时,报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破解改革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是当前改革的首要任务,也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重点研究的工作重心。笔者以一名改革践行者的身份,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如何破解,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三十年来,农村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唯事业单位改革虽然三十年来进行了多次多项尝试,却收效甚微,管理体制不健全,法制不完备,布局不合理,运行不规范,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服务水平不高;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政府职能“越位”和事业单位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缺位”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更有甚者,某些行业和部门利用改革,借助政事一体体制和公益性、行政性、垄断性特征,通过公共权力来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将国家利益化为部门利益,将部门利益化为个人利益,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更加突出,社会上颇多微词。为了有效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种种问题,2007年中央编办选取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但迄今五年过去了,5个省市没有一家真正推开,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5号)文件看,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析不可谓不彻底,改革的指导思想不可谓不正确,改革的基本原则不可谓不准确,改革的总体目标不可谓不明确。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难以撼动事业单位改革这块坚冰呢?常言道:思路决定出路,笔者认为主要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关键。因为事业单位改革是“路径依存”的,即每一步改革措施对今后的若干改革都会有影响。现今事业单位改革的切入点是分类,突破口是清理规范,从5个试点省推行的情况看,清理不彻底,规范不严格,分类难推行,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而反映出的问题倒是接二连三,怨气、迷茫,标准不统一、口径不一致,各省各市各县事业单位差异巨大,门类繁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配合、不支持,事业单位人员对改革后的前景不乐观、抵触情绪严重,使改革陷入了停顿状态。笔者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管办不分是改革的最大障碍。在传统计划经济下,国家包办一切事业从而形成了机关、事业单位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各级机关既是事业单位的创办主体,也是监管机关,同时又是改革的落实者和推动者。政事边界不清,功能定位不明,各级机关对事业单位管理既存在“越位”又有“缺位”和“错位”问题,对事业单位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行为规范的宏观管理不足。在这种机关与事业单位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中,机关处于主导地位,事业单位则处于从属地位,有些本应是机关干的事,由于嫌麻烦或为了收费就下放到了事业单位,导致了事业单位的行政化,进一步混淆了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各自的职能和职责界限。使机关事业单位分不清谁是权力主体、责任主体与利益主体,再加上国家财政拨付各项事业经费都是通过各主管部门计划下达,造成了事业单位的福利化,各级机关都纷纷设立各自的所属事业单位和事业体系,要事业编制、争事业经费,形成了“政出多门”、“事出多门”,泛化了机关的职能范围。而且,在改革时由于各项工作的开展习惯从上至下的层层部署和落实,各级机关不可避免地成为分类改革政策的制定者和推动者。改革是革自己的命,难免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例如,在清理规范中,有些事业单位明显就是经营类,但主管部门通过变更单位名称、增加职责范围,将其划入公益类,使改革走了样、变了味。
2.分类标准难制定是改革停顿的症结所在。我国的事业单位是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专业技术人才高度密集,隶属关系和投资渠道各不相同,几乎涵盖了所有机关部门,无论党政群团、人大政协、法检两院,几乎所有机关都或大或小设有所属事业单位,成立时都强调了其重要性,也都是经过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具有合法性,但其合理性谁也说不清。而分类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权力利益分配,特别是涉及分类后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方式,必然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加上现在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政事不分、职责不清,分类很难鉴定。各试点省市在事业单位模拟分类时,除教育、卫生和明确有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选择的类别都是行政类,明显是往上挤靠,能靠向行政类的往行政类靠;能靠向公益类往公益类靠,谁也不想转企。有些部门和单位,甚至又对类别进行了细分,行政类细分为了行政执行类、行政支持类、行政服务类。公益类细分为了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准公益类。使分类很难操作,加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还要充分考虑照顾现实和可操作性,各省市又都比对中央事业单位,搞上下对口,所以各省也无法确定分类标准,而中央编办既无精力也无能力对中国130多万个事业单位逐一鉴定,造成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在分类时要面对的是各级党政群机关的争执和事业单位的讨价还价,博弈相当困难。
3.事业单位体制内的双轨制是事业单位丧失公益性的直接原因。国家设立事业单位的初衷是为了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理应政府全额填单,但是由于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包办所有事业,机构过于庞大,财政无力支撑,故在事业单位的设立上分为了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三种类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原来大而全、小而全、多点设立、多头布局的事业单位格局,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加上政府没有及时调整事业布局,又在财政保障上缺乏支持,事业单位陷入经营困境。政府既没有从深层次分析事业单位存在的矛盾和困难,又没有及时进行改革,只是借鉴企业的改革经验,用放开搞活、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来调整事业单位的工作重心和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使得事业单位渐渐脱离了公益方向,变成追逐利益的工具,加剧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功利心态。一方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拿着国家发的薪酬,另一方面又利用公共资源进行创收分红,同时又利用公权力进行走穴、收取红包获取灰色收入,使得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灰色收入比工资高出了3-4倍,造成了事业单位内部和外部的双重不公平。而主管部门则利用直接管理的便利条件把所属事业单位变成“自留地”和“小金库”,公共资源随便支配,公共资金随意支出。这样的格局严重损害了公共服务对象——广大人民群众,也是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的直接原因。
4.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是造成公共服务不公平的根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产品虽然不断增加,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国办与民办之间有相当大的差距,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状是造成“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前几年教育、卫生等部门不切实际、不符合国情地提出建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世界最先进医疗技术的口号,将大量的教育经费卫生经费及高新技术投入到了国家部属院校和城市的大中医院,又集中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使得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缺教师少教室现象进一步加剧。基本公共服务的缺失,严重影响到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拉大了收入差距,降低了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民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医疗、教育费用过高成为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民致贫、返贫的主要因素。在基本公共服务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多数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民持续徘徊在温饱线和小康未稳之间,很难实现国家提出的扩大经济内需的目标。就整体而言,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已经成为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大全局问题的矛盾汇集点。但是,许多官员和专家却认为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是由于政府资金投入不足造成的,是历史形成的。笔者却不这么认为,看一看近两年中央财政对教育支出情况:2011年为2963亿元,2012年为3781.32亿元。比上年增长16.4%,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到GDP的4%,基本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那么资金并不是问题,主要是资金投向了哪里?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看,名校也不是历史形成的,培养优质学校并不难,关键是看投不投钱。如:北京近年来新成立的长江商学院,靠的就是高投入、高薪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讲学授课,短短几年就享誉中外。广东贵州两所民办高中,仅仅成立七八年就成了当地最优质的名牌学校,每年升入清华北大的学生之多,在当地遥遥领先。再比如山西某市一所实验小学,历史也不是很久,比起城区的其它小学要晚得多,就因为它是市教育局唯一的一所直属小学,成为了当地知名度最高的小学。为什么会这样?主是原因是这些学校有足够的投入,有充裕的资金作保障。有了钱就能建优质校舍,就能配优质设备,就能引入优质教育和高级人才。有了这些前提,就能招进优质生源,并打造出高升学率的教学质量,这也是各地形成重点学校的根源。从上述事例不难看出,公共资金投向主要是靠主管部门分配,主管部门不可避免带有利益倾向,教育部将教育资金向部属院校倾斜,卫生部将卫生资金向部属医疗机构倾斜,省教育厅教育资金向省属院校倾斜,市教育局教育资金向市属学校倾斜,而到了县区所剩资金几乎寥寥无几,特别是中西部一些省市的县区,只是吃饭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更加困难,使得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和乡镇公共服务机构资金严重短缺。另一个问题是,国家投资设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服务对象应该是社会中低收入人群,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高收入人群和中等收入人群已占到了全社会总人口的相当数量,他们需要在公共服务领域内体现差别化对待,但国家对公共事业的发展基本实行垄断服务,政府在公共事业设立的政策上设置了许多障碍和门槛,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很难进入,使得我国公共服务事业形成了一支独大局面。
5.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措施不给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改革积极性不高。由于事业单位改革是一项利益再分配过程,社会各界关注度高,最流行的说法就是“两头热、中间冷”,既:一头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另一头是人民群众对改革的呼声较高,而中间的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确不想改和不愿改。主要原因是许多改革的配套政策不够完善、得不到落实,被改革者基本利益没有得到充分考虑,从而导致改革缺乏动力。具体表现在:一是事业单位利益相关方对改革仍存在迟疑或观望态度,害怕改革后其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二是主管部门不愿意改革,改革会导致其利益受损,因此改革积极性不高;三是有些部门领导习惯了现行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发展有担忧和顾虑,缺乏改革信心,甚至担心带来不稳定而不敢改革。
6.事业单位固有的利益问题无形中已成为改革的桎梏。(1)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由来已久。在事业单位的各项改革中,人事制度改革启动最早。早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就提出加快人事劳动制度改革,逐步健全符合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分类管理的体制和有效激励机制。与此同时,原人事部相继制定出台了《公务员暂行条例》,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有了大幅度增加。其原因:一是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体经营者的收入明显增长,当时社会上最流行的一句话:“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国家为平衡社会矛盾而制定的对应措施。2000年中组部、原人事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脱钩、分类、放权、搞活”。以此为目标,制定了“全员聘用制,岗位竞聘制,绩效工资制”。不可否认这些制度的实施,对当时事业单位的效率不高,机制不活及工作人员积极性低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使事业单位逐渐丧失了公益性特征,事业单位的功利倾向逐渐增强,事业单位变成了追名逐利的工具,这些政策的实施只是满足了少部分的利益,换来的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
(2)人员身份问题是非不清。许多国家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并被纳入公共财政与预算范围的公共机构人员,都属公务员范围。这里面不仅包括政府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的公务人员,也包括公立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市政管理、公共交通、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政府雇用人员。1993年之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人员大家只有一种身份——国家干部。当时,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可以自由流动,工资水平大致相当,三种行业中,无论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人员大家都普遍认为比较公平,没有多少异议。1993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后,有了明显变化,条例规定了只有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是公务员,党群团部门和法检两院参照公务员执行,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一般人员被排除在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的人员不能互相流动,工资待遇也发生了明显变化。2005年在出台《公务员法》征求意见时,理论界及有些中央机关也曾提出应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范围,但当时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目标仍然是减轻财政负担,让事业单位放开搞活进行市场博击,故未考虑纳入公务员范围。但在《公务员法》颁布一年后,由于有些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纷纷提出要求,中组部、人事部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27号),使得全国许多事业单位进行了参照执行。而未参公的事业单位人员反应十分强烈,造成了现在的混乱局面。
(3)职称评聘和绩效工资问题成为事业单位的独有“成果”。事业单位设置职称的本意是为了科学鉴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工作能力,根据能力进行差别对待,激励其钻研业务,但由于人事部门对评审流程和资格条件的设计偏差,论资排辈,学术造假之风日盛,使得职称演变成了职务和福利。专业技术人员把评职称当成了追求的目标,而一旦达到,就会不思进取,享用终身。
同时,国家设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内部运行机制应和行政机关一致,只是名称上的区别,行政机关是决策、执行、监管,公益性事业单位是研究、执行、服务。其工作人员不宜实行激励竞争,因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无需追求产量,只要求服务的优劣,所以考核公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主要靠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
探寻改革出路,走出改革困境
任何一种改革最核心的就是开拓精神、创新精神、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当前社会风气看,假话、空话、大话、套话满天飞,权力和利益紧密相连,改革牵制越来越多,越来越迈不开步子。理想主义沉沦,脱离群众,封闭决策,权力和利益指挥脑袋和嘴巴。这其实是改革的真正最大障碍。改革就是要讲真话、实事求是,直面问题,问计于民,要敢于破旧立新。当前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大力倡导改革,李克强同志提出:“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这表明现在是推进改革的最佳时期,机构编制部门应该把握住这一最佳时期,充分发挥改革主导机关牵头抓总的作用,认真分析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问计于基层,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敢动真格,敢于碰硬,事业单位改革才会事半功倍。笔者认为: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出路就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改革的切入点是管办分开,突破口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卫生领域,要想实现上述目标,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突破:
1.实现管办分离是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我国政府及世界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对政府职能是有一致认识的,即政府的职能分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基本职能。
公共行政不同于公共服务。公共行政是国家行政部门的一种权力运作,而公共服务则是有国家行为介入的一种服务活动。公共行政是规范公民开展社会活动的行为及公民的其他需求,公共服务可以使公民的某种直接需求得到满足,如教育和医疗保健。公共行政要求公民必须接受,公共服务则可以由公民根据个人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选择。公共行政是自上而下的等级式体制,公共服务涉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
从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关系看,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这三项职能是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能,政府工作部门就应该抓调节、监管和管理,而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通过设立事业单位这一特殊载体和市场化完成的,应由政府直接管理。一是从组织结构看,政府各工作部门与政府出资设立的事业单位应该是平等关系,互相为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不应存在依附关系。只有实现了管办分离,政府部门才会公正合理布局,才会公平分配公共资金,才会有效监督事业单位服务行为。二是从改革的角度看,如果实现了管办分离,政府部门的利益将会丧失,改革的阻力也会大大降低,各部门才会和改革的主导机关一起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改革。三是如果实现了管办分离,政府工作部门会公正对待民办事业单位,也会破除民办事业单位设立的各种政策壁垒,激发社会资本民间资本较快进入公共服务产业,满足社会各阶层对公共服务产品多样性的需求。同时,前几次政府机构改革一直要求的转变政府职能,迟迟转变不了的原因也在于此,隔断了部门办事业单位,政府各部门职能转变也就顺理成章了。
2.科学制定基本公益服务目录是事业单位回归公益的基础。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三个基本点,一是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权(或生存的基本需要),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都提供基本就业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等;二是满足基本尊严(或体面)和基本能力的需要,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都提供基本的教育和文化服务;三是满足基本健康的需要,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保障。
从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5号)文件提出的事业单位改革目标看,中国社会是要建立一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事业体系,从国家设立事业单位概念看,各级政府设立的事业单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那么类别只有一个——公益类。所以笔者认为现在对事业单位提出的三类分法是不科学的。一是对现有事业单位的类型分成三类是对某些事业单位不合理设立的一个重新确认,一经重新确认再想撤销非常困难。二是分类改革必然涉及所有事业单位,看起来是“一点”的改革,其实是“全身”的改革,真正实施非常不易。三是由于涉及面太广,分类标准很难一次确定。笔者建议,应该按照事业单位改革公益性目标,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火力,重点确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设置范围、编制标准及服务项目。根据重新确定的公益标准,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公共服务行业,在分类中公益特征最显著的义务教育、公立医院进行改革。以此为突破口,全力推进改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冲破事业单位改革的困境。
3.盘活存量,增大总量,重新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根本。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明确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条件的均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基本民生性服务,如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等,二是公共事业性服务,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科学技术、人口控制等,三是公益基础性服务,如公共设施、生态维护、环境保护等,四是公共安全生服务,如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国防安全等。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了,才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
从我国事业单位现实情况看:公共事业体系主要缺陷是布局不合理和垄断性经营。具体表现在:服务政府和高收入人群的事业单位多,服务基层和低收入人群的事业单位少;收费不合理的事业单位多,收费合理和不收费的事业单位少;公办的多,民办的少,总体而言是该多的不多、该少的不少。笔者认为,从发展方向看:公共事业体系的建立应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低收入人群,社会公共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高中收入人群,政府只提供一般性公共服务,奢侈服务则应由社会服务机构提供,这样才使高中收入人群不至于挤占低收入人群的公共服务平台,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从改革手段上看,应以盘活存量,增加总量上入手,盘活存量就是对现存事业单位进行重新布局,采取“自养”、“送养”、“领养”、“购养”四种方法进行改革。“自养”即政府认定的从事基本公共服务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服务社会;“送养”即对现有专业性较强的科研院所,如钢铁研究所、煤炭研究所、石油研究所、建材研究所等无偿送给国有大中型企业,由大中型企业采取产学研相结合方式重新发展;“领养”即对一些科研院所、文化团体、医院学校采取股份制改造,由国家和社会共同参股,政府主要以事业项目经费拨款形式予以支持;“购养”即对现有的名牌大学、重点中小学、一些知名大医院或科研机构等单位,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详细评估后,公开拍卖,按企业化方式由民间经营,政府在政策上进行扶持,在法律上予以监督,使其良性发展。同时,要按人口数量测算,在城市、县、乡、村均衡设置社区医院、义务制中小学,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另外,要增加总量,政府要放开公共服务领域,出台一些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积极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扩大公共服务单位数量,这样既扩大了内需,又增加社会就业人数,也满足了社会各阶层对公共服务差别化需求。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是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改革积极性的手段。事业单位改革是一场体制机制的变革,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变革,虽然影响改革的问题很多,但最关键的还是人的问题,因为人是决定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深入推进这项改革,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需求和各种制约因素,必须尊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当的利益诉求。随着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进一步明确,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必然会与事业单位的公益特征发生矛盾和冲突,如果不及时加以调整和改进,必将影响改革进程,同时加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改革的抵触情绪。
5.分业推进,分步实施,试点引路。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不同社会功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中央编办副主任张崇和在《行政管理》(2012年5期)撰文指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稳步实施。要坚持改革目标的远近结合。
领导们高屋建瓴、宏观把握的讲话,指明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笔者非常赞同,本轮中国事业改革涉及单位、人数之众,涉及领域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同时又牵涉着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转变,必然涉及到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变动,涉及到政府各项制度政策的调整,也会引发理论界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讨论和大争论。各种观点建议,各种治病良方会频频开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中国事业单位改革采取分业推行,分步实施是一种切实有效的可行办法。同时应采取试点先行,试点引路来创造经验。经验的示范,借鉴作用尤为重要。从现实情况看,为什么中央编办选取的山西、广东、浙江、上海、重庆五个省市进行分类改革试点至今经验甚少呢?其中一项原因是,推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是上述省市机构编制部门的单打独斗,所以举步维艰。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今中国政治领域内是有强弱之分的,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还不是强势部门,不能象组织、人社、发展与改革等部门有制约手段。我们开展各项工作还需要取得领导支持关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帮助才能完成。再加上将省一级作为试点,涉及面会很大,一旦有所闪失,国内外舆论媒体会纷纷报告转载,造成的影响也大,对推动改革不利。所以笔者建议,中央编办应在全国选取2——3个中等城市作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从中央编办选拔工作能力强、熟悉业务、年青肯干的同志直接挂职试点市任市委副书记或副市长,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这样既可以强势推进,也可以下情上达、及时调整,用一至二年时间迅速取得改革经验和改革成果,再在全省全国推广。这样做效果会非常明显。
(作者单位:山西省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