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责清单为核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安徽省合肥市编办

〔内容提要〕去年以来,安徽省合肥市围绕做好“接、放、管、服”四篇文章,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为创业兴业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做好承接,实现上下衔接顺畅

积极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7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工作。省政府公布取消的55项行政审批项目,除合肥无对应项目的46项外,其余9项全部取消。省政府公布下放管理层级的24项行政审批项目,市级承接19项,市、县(市)区分级承接3项,县(市)区承接2项。国务院公布取消的155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全部公布取消。同时,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接住并管好国务院及省政府下放的审批事项,确保上下衔接顺畅。

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按照依法合理、应放尽放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两轮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清理工作,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303项精简到95项,共精简208项,精简率为68.6%,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审批项目最少的城市之一。加大向县(市)区放权力度,将968项市县两级政府共有的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实行属地管理,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原则上由县(市)区政府承担,充分发挥县(市)区政府就近管理的优势,共向城区下划行政编制62名。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将1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企业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出台《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确定巢湖市为安徽省“先照后证”试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健康发展提供便利。

扎紧笼子,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市级层面,67个市直部门保留权力事项1458项,精简4076项,精简率为73.7%。县(市)区和开发区层面,共梳理权力31900项,保留20400项,精简率达36.1%;行政审批审核基数共1422项,保留964项,精简率为32%。乡镇(街道)层面,在全省首创并率先推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清单,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平均为99项,街道公共服务事项平均为45项。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匹配的原则,逐项界定权力事项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贯通和权力事项、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位一体”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

二是完善监管方式。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拟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后续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履行后续监管职责。全面完成全市工商、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县以下“三合一”,组建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105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全部挂牌运行。市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分别印发各自部门《市县事权划分的指导意见》。

三是优化服务,提高办事工作效率。按照“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的省会城市。市本级确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一律进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受理、办理,杜绝体外循环和两头受理。出台《合肥市商事登记“三证合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实现“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信息共享、联动办理、核发一照”。推进流程再造和环节简化,凡属部门审批的项目,原则上实行即办,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凡联合办理的项目,联合会审和联合现场勘踏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企业设立登记由原来的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以内,建设项目由原来承诺时限124个工作日缩短至28个工作日。

随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强化服务不断向纵深推进,市场活力不断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万余户,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新增注册资本947亿元;民间投资总量占全市投资比例达70.6%,对全社会投资增长贡献率达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