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江苏省扬州市编办

〔内容提要〕在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中,江苏省扬州市将服务企业发展作为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抓手,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业创新热情。本文从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等三方面对这一做法较为详细的描述。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中,该市将服务企业发展作为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抓手,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者协同推进,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业创新热情。2015年上半年,全市新增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实际到资分别增长22.5%和15%。

一、推进简政放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一是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做好中央和省下放事项承接工作的同时,分3批共取消、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96项,其中取消43项、调整153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此基础上,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摸底核实,形成239项目录清单,并于2014年年底前对外公布,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取消地方自立收费项目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1项,确定按下限执行收费项目7项,在原标准基础上削减20%的收费项目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5项,每年大约可减轻企业负担近1亿元。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围绕构建“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的中介市场体系,出台了《关于推进涉企中介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采取“组合拳”推动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一方面,稳妥推进挂靠行政事业单位的涉企中介机构脱钩,实行企业化、独立化运作,推动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之间人员、资产、办公场所“三分离”。另一方面,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形成充分竞争,明确凡具备相关执业资质、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外地中介机构,均可在该市执业;对本行业中介机构不足3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引进扶持。同时,按照“谁审批,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共梳理出17个行业59个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项目,建立了近180家在扬开展业务的涉审中介服务机构信息管理库,分行业制定了中介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办法。三是厘清和划分市、县(市、区)两级事权,推进重心下移。本着“能放尽放,应收则收”原则,对存在较强外部性并且跨区域的事权由市级承担,外部性较弱且在区级自身范围内的事权由区级承担;市区范围内易于统一标准、信息复杂度不高的事权由市本级承担,而信息复杂、变动频繁、信息不对称的事权由区级承担。确认区级政府应有行政权力6268项,区级部门行使市级行政权力258项,进一步激发了区级政府发展活力。在市、县两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中,对市县两级工商、质监、食药监事权也进行了科学划分。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企业发展环境。一是建立清单制度,厘定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坚持职权法定原则,贯彻落实“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战略部署,于2014年年底前出台公布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91项,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完成44家市级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并于今年8月份对外公布,努力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也已制定完毕并于近期向社会发布。为更好地放权于市场,为企业松绑,该市共清理审核市级涉企职责45项、行政权力1747项、收费项目298项、服务事项55项,一并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二是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共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监管办法的出台,做好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等的动态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扬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社会各界监督政府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履行情况,市长朱民阳答记者问并与市民代表互动。建设信用信息综合征信平台,初步形成“一网三库”(企业库、个人库、金融库和诚信扬州网)信用管理体系,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建立企业联络员、部门信息员、社会监督员队伍,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大联动的行政权力行使监督工作机制,狠抓涉企投诉问题的查办,对违反规定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问责。2014年,组织“百企问政”电视直播活动,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受百名企业评议员的现场质询。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县(市、区)和功能区原有工商、质监、食药监监管力量,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编制压缩20%,充实到一线执法力量;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综合执法,在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古城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

三、优化政府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合力协调推进。连续二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围绕破除行政审批“中梗阻”等突出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将服务企业工作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市级机关工作目标绩效考评范畴,实行专项考评。集中开展执法监管及窗口服务单位“治慵懒、提质效”和行政审批“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督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市政协专题审议和评议整改工作,“逢双月”向社会公布解决行政审批“中梗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规范政务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打造联结市县乡(镇)村、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四级政务服务平台;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现有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单项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整合运作、规范管理;基本实现“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处室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三集中三到位”。优化工作流程,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整体申请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围绕部门职责核定、审批事项梳理、流程优化固化等环节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2014年年底以高分顺利通过验收。三是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先后制定实施了项目审批“一表受理”制,重大项目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形式审查制,预约办理、限时办结制、“否决报告制”,保障企业“安静生产日”等制度;在“扬州企业服务网”公布所有执法人员信息、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和重大处罚决定书,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了政务服务热线、涉企投诉专线、企业手机报、企业服务网、企业负责人约见地方领导信箱等“五大载体”,通过政企互动,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创造适宜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