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恩迪
〔内容提要〕上海自贸区运行三年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账户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目前,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还存在改进空间,本文提出一些建议。
促进信息共享,用“大数据、云模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随着“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改革措施相继落地,实现了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逐步实现了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但“跨条块资源集成难、跨部门信息共享难、跨领域业务协同难”的现实问题,仍然制约着事中事后监管。为此要尽快构建跨市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共享机制。既要提高“主动共享”比例,降低“协议共享”比例,又要加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完善信息共享的制度和机制。为规避数据共享难题,建议发挥“政务云”等大数据技术优势,优化“信用管理”手段,依托市场主体和第三方力量,推动事中事后监管转型,逐步实现由传统监管模式向精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监管模式转变。同时,推动以应用促进信息共享,不断拓展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应用的领域,例如,数据信息在市场行为、行政许可等监管工作中的应用,以应用倒逼监管,从需求上打破“信息孤岛”,提高跨部门改革的协同性,真正实现政府部门在事中事后过程中的有效监管。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探索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模式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借助上海公共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增强信用约束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及市场主体问责制。进一步整合包括企业年度报告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产业预警制度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系统,最终形成以市场全覆盖为目标、以信息互联共享为基础、以监管合作为保障、以综合监管联席会为平台、以业界自治为补充的综合监管模式。
市场监管局的成立,为综合监管提供了有益尝试。今后,可在综合执法领域进一步探索,如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对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领域,整合部门间相近执法职能,开展劳动监察、卫生监督等领域的综合执法。构建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综合监管体系。推进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衔接的市场监管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提高监管效能。打造功能完善的综合监管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集成信息查询、协同联动、联合奖惩、社会监督等功能。
推动自贸区创新实践向区外辐射,探索事中事后联动监管
三年来,自贸区在多项制度创新领域取得突破,部分试点制度创新成果已在区外复制推广,但也有部分政策仅在自贸区范围实行。对一些尚未辐射到全市范围的政策,建议按照“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要求,创新监管模式,在自贸区以外的地方进行小规模、可控前提下的试点。部分注册在自贸区内的服务业企业,在自贸区外从事经营活动,可试行注册地和经营地联动监管模式。如对注册地在自贸区的邮轮公司,在宝山、北外滩提供服务时,实行注册地和经营地两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动监管。此外,在教育、医疗、金融等领域,也可选择几家注册在自贸区的企业,对其在区外开展服务经营活动时,实行两地监管部门联合监管。通过试点,既可有效防范政策试错的风险,也可让优惠政策早日惠及全市。
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试行第三方参与事中事后监管
今后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企业资金流、人员流和物流等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减少行政行为,促进市场自我监管。同时,政府要有意识地培育业界自治机构,推动行业组织诚信自律,支持社会团体参与市场标准的制定。
(作者系上海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上海市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