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府效能建设 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上海市金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提要〕近年来,金山区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重要目标,以政府效能建设为突破口,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强化监管实效,力求做到“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积极营造便捷、灵活、透明、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实施背景

2017年7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2017年12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随后印发了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 年,金山区对区营商环境优化明确新目标,“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力求做到‘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力争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地区之一”。

营商环境的优化是综合环境的打造,既有“硬环境”又有“软环境”,不仅包括行政审批环境,还包含法治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方面面的综合营造。就金山而言,目前正处在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期,要实现弯道超车,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更高,市场主体活力显得尤为重要。随着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和交通建设等方面投入力度的加大,硬件环境已有了长足发展,相较而言,政府治理方式转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等“软”环境提升显得更为迫切。积极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既是回应企业群众诉求需求,优化营商环境的侧重点之一,也是提升“软实力”,形成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打响“金山服务”品牌的重要着力点。

存在问题

1. 主动作为的态度还有待提升。

在“放管服”改革推进过程中,有些部门主动担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深,习惯用老经验旧做法开展工作。一些单位缺乏当好服务企业群众的“店小二”精神,办事效率不高,程序繁琐。面对新问题新业态,主动思考创新办事方法的干劲不足,工作汇报提问题现象多,提解决途径想法少,跨前一步、积极作为不够。

2. 放管结合的力度还有待加大。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审管分离的推行,政府部门工作重心应由行政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移。但少数单位监管意识薄弱,监管措施缺位,长期以来重批轻管、以批代管的惯性思维很难在短期内扭转,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抓手、工作方法欠缺,涉及多部门监管时各单位间配合意识和工作衔接还有待加强,尚未形成监管合力。部分改革举措在执行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执行缺位、落实留空现象,影响改革效果。

3. 优化服务的程度还有待提高。

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面,部分单位在基础性工作上跟进不及时,造成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不强,如部分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内容线上线下“两张皮”、缺乏动态更新,部分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不齐全、办事材料要求含糊不清等等。在窗口服务方面,有的窗口存在授权不充分,设置不科学,办理时限过长,服务质量不高以及工作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解决举措

为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金山区制定出台了《推进政府效能建设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 ? 2020年)》,计划通过有效整合管理资源,优化管理要素,规范权力运行,积极开展政府效能建设,来进一步加强政府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1. 建平台、优流程,进一步优化办事服务方式。

加强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开放式建设企业服务平台, 形成线上“ 企业服务云” 网站、线下“企业服务中心”的企业诉求问题发现解决机制,全天候、全方位、兜底式了解关注企业需求,准确摸清企业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形成“诉求受理—分派—解决反馈”服务闭环,对企业诉求问题分类施策,确保“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努力提高问题解决率,精准做好企业服务。

推动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深入推进并规范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推进行政审批科实体化运行、标准化建设。在集中审批事项上,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批、集中发证,切实改变申请人多头跑现象。持续推进企业群众申请办事事项分级授权办理制度,切实推动“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一审一核、两人办结”审批事项增加, 减少受理、审核、决定“ 三级审批”事项比重,积极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梳理,在现行法定时限基础上,进一步缩短承诺办理时间,无法定办理时限规定的,必须确定对外承诺办理时限,提高当场办结率。

持续推进“三个一批”改革。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逐项梳理, 在原有当场办结事项基础上,通过环节精简、流程优化,进一步增加当场办结事项;无法做到当场办结的,要提前办结;无法做到提前办结的,要限时办结。对企业群众申请办理事项,深入推进现场勘察、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提前服务措施,进一步扩充提前服务事项清单,保证服务质量,切实避免企业群众创业办事走弯路、走冤枉路,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列入当年开工或当年竣工验收目录中项目,即时跟踪、及时督办,并通过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开工或完成竣工验收,有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

2. 抓规范、重监管,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执法。

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为重点,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操作流程,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挂钩。

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推动各单位建立以随机抽查为常态的日常监管检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双随机”功能应用,继续扩大随机抽查事项范围,动态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同一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适当增加抽查频次。推进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研究制订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统筹多部门面对同一对象的行政检查事项,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法、一次到位的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健全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区网上政务大厅、区级部门自建审批监管执法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健全完善跨部门联合惩戒和经营异常名录、失信黑名单信用使用制度,在注册登记、经营许可、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逐步形成覆盖全区各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监管机制。

3. 拓路径、促融合,进一步深化网上政务服务。

探索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涉及多个部门的市场准入、不动产登记、社区个人事务等办理事项领域,探索在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办事场所推行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将受理和审批相分离,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方式,依托政务服务网进行资料共享和传送, 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实现集成高效审批。通过实施“一窗制”的服务模式,使企业群众由“跑多个部门”转变为“只跑一个部门”,由“跑多个窗口”转变为“只跑一个窗口”。

拓展网上办理事项深度。按照“ 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原则,全力深化“网上预约预审、统一网上受理、全程网上办理”三级办理标准,通过市区两级系统流程优化对接和业务创新,在市级审批系统以及区级自建审批系统范围内,选择流程规范、操作成熟、办件较多的企业群众申请办事事项,进一步拓展“全程网办”(零上门) 和“一次上门”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往返。

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深化网上政务大厅与实体办理大厅一体化联动,实施区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体化联动,实现“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打造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智能化实体大厅建设,升级大厅现有自助设备,拓展取号、查询、填表等功能。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事项方面,推进落实群众个人办理事项的“全区通办”。聚焦重点领域,在产业项目审批方面,深入研究主要环节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时限,探索建立产业项目审批综合受理跟踪平台系统,形成“环节内、环节间”的产业项目审批流程跟踪督查协调机制。

4. 建机制、实时查,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实效。

强化政府督促检查。抓好市、区政府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 三化一同步”(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监督检查考核同步开展) 要求,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要工作计划推进等情况,完善限期报告、调查复核、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和督查调研制度,从时限、数量、质量等方面,充分运用区政府系统目标管理信息化平台,完善网上督查、跟踪、反馈机制,加强推进情况全程监督。

开展实时监督检查。结合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运用电子监察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行政审批业务具体执行情况(包括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批准、办结等过程性和结果性信息) 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及时预警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实施中存在的违反程序、超越期限等问题,督促审批部门增强效能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完善行政责任监督。在政府内部,深化行政复议、审计监督方式,落实行政监察监督问责。加大对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情况的审计、行政监察监督力度。在政府外部,建立完善行政责任监督问责发现机制,通过群众信访、“12345”市民热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法院行政诉讼等多种途径,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揭露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政责任问题。

5. 调职能、重考核,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理顺政府部门之间和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职能分工。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管理重心适当下移”的原则,根据划定的市与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区级、街镇的事权。按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科学设定政府部门的权力结构、运行机制和职责权限。

建立职责行使协调制度。政府部门之间在管理过程中,对管辖区域、管理事项、管理衔接和配合、管理依据适用等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当先自行协调,自行协调不成的,应当及时提请相关协调机关组织协调。根据《上海市行政协助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政府部门之间行政协助行为,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重点工作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单位绩效与个人考核相结合,注重考核导向,突出考核重点。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公务员训诫制度和警醒教育制度。

6. 明清单、严标准,进一步夯实行政管理基础。

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深入编制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系统进行改版,与区网上政务大厅、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等系统互联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实施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完善行政审批评审评估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评审评估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 禁止在清单之外实施评审评估和收费。修订政府部门节假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节假日工作制度,规范提供节假日公共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群众需求,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持续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及部门统一受理窗口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收件凭证、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咨询服务、AB角工作制、挂牌上岗等基本服务制度。制定《窗口政务服务效能监督检查标准》,综合运用内部和外部监督方式进一步倒逼提升窗口政务服务效能。

规范审批监管执法依据。全面梳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根据国家、本市规定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凡是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修改或废止,严禁违法设定减损企业群众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行政事项。定期更新发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性文件目录。

动态编制公开办事指南。以办事指南作为企业群众申请办事和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具体依据,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并公开办事指南,把申请办事的具体条件、标准、材料、程序以及行政救济方式等,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公开和网上政务大厅公开等渠道方式明确告知企业群众,给予企业群众明确指引和可预见性。

为有效落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金山区计划3年内每年推出一批重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每年点上和面上有具体工作举措。目前已经制定2018年度推进政府效能建设推动营商环境优化10项专项行动方案,从行政审批办事服务效率提升、重点领域审批改革、网上政务服务深化拓展等方面明确了要抓紧做好的重点工作。配套制定区政府部门效能建设评估管理实施试行办法,建立政府部门总体效能评估制度和效能考评量化指标体系,动态实施政府部门行政效能考评。计划通过三年滚动实施,来推进政府效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落实,以政府效能建设的“加法”换取优化营商环境的“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