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平 丁秋冬
〔内容提要〕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推动各级机构发挥最大运行效能,是机构编制部门当前与今后一段时期应该重点思考与研究的课题。
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行政事业人员混岗情况比较普遍,导致部分事业单位存在“空心化”现象。从面上了解的情况来看,行政主管部门以人手紧张、工作需要为由,从下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甚至聘用事业人员到机关行政岗位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一方面,由于行政与事业薪酬待遇不同,容易产生同岗不同酬的现实矛盾;另一方面导致一些事业单位因本身职责弱化, 单位人员逐渐“ 空心化”,而实际不再运转。
二是部分单位编制使用效能还不高,存在结构性超编或人手短缺的矛盾。从部门“三定”执行情况来看,一些部门由于历史原因经历多部门合并及队伍的老龄化,“退二线”干部占有限行政编制的比例较大,如有的单位仅领导班子成员和“退二线”干部的人员就占据了整个行政编制的多数, 甚至是出现倒挂情况, 造成单位“ 官多兵少”、结构性“人手短缺”的情况。
三是临时性借调人员较为普遍,部分单位顾大局与保本职之间存在“顾此失彼”现象。从日常一些单位提请的机构编制需求事项与诉求来看,部分单位人员编制本就不充裕,但出于服务大局、服从组织或碍于面子考虑,呈现一方面满足临时性工作人员抽调,而另一方面却又提出人手紧张,急需通过政府购买来弥补人手不够这一“自相矛盾”现象;甚至有的市直部门履行人员借调规定意识还不够强,还存在未经组织备案,长期私自商借人员的情形, 造成基层“ 有苦说不出”。
四是部分单位系统内部人员交流管理薄弱,导致部分行业队伍结构性超缺编矛盾比较突出。一些单位在内部队伍的整体发展、长远规划以及日常调配中缺少深入思考与统筹考虑,存在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 内部人员流动不够规范,编制资源使用效率不高,存在结构性超缺编的现象,科学调配、挖掘内部资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是部分单位编制资源的配置与业务量的实际需要还不尽匹配。受地方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影响,加上行政事业编制核定除了机构改革调整一般情况下不作大的调整,部分单位编制配置与事业发展需求之间已不相适应,特别是教育、卫生事业等按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核定事业编制的用编需求大增,但总量还是2012年的控制数,实际需求与供给上的缺口比较大。
问题存在的原因与制约因素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视分析,既有客观上的制度制约与历史遗留问题,也有主观上工作理念的不够解放、创新改革的力度不够、步子不大等原因,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党管机构编制的责任意识有待增强。从部分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及部门选人用人巡察的结果来看,有些部门和单位对新形势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机构编制责任意识还不强,把机构编制资源当作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最好自由增加、自己支配,造成了系统内机构编制管理还不够规范,在人员借用、调配等方面还比较随意,忽略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定化和应有的程序,这些给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干扰与“后遗症”。
二是机构编制资源的配置还缺少科学的量化依据。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对部门、单位的编制核定面上没有统一的科学量化依据,具体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群团各按什么比例核定,也没有具体的规定与标准。特别是党政群各机关,基本都是沿用过去、参照周边、适当照顾的方法核定,存在明显的“贫富不均”,加上部门利益与既成事实的影响,机构编制资源动态调整的力度还不够大,除了机构改革与职责调整,还不能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做出调整,造成机构编制的配置还不够科学。
三是编制存量资源的盘活受到编制层级管制的约束。我国行政编制实行分级管理模式, 目前,本市乡镇级行政编制相对比较宽裕,但街道和市级机关的行政编制相对比较紧缺,已呈总体超编;而有的街道体量和周边的镇相当,编制总量却相对较少,但由于分属不同层级,无法调剂使用乡镇层级行政编制,导致“有编而不能用”的现象。
四是原有的总量控制与新形势下事业发展需要存在矛盾。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直接面向基层、面向民生的公共服务职责任务不断增加,一些领域机构编制有效供给,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已不相适应,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与全面服务发展的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已日益凸显,造成面上结构性、行业性缺编问题比较突出。
五是科学统一的机构编制评估机制有待加快建立完善。科学而全面地衡量或评判一个部门的“三定”执行情况或机构编制需求情况,需要把影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多种因素分成若干类别和层次来综合评估与分析认定。但事实上,对多因素若干类别和层次的影响指标很难进行逐一量化,再加上机构编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滞后,造成机构编制评估参照的基础性指标本身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受到一定的制约。
整改落实与对策措施
一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部门责任意识。利用海门日报机构编制管理专版,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违纪处分规定进行选登,及时做好政策规定的宣传;开展教育培训,将机构编制政策培训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责任意识。
二是健全考核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年度部门综合考核指标修订,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扣分项目,以问题导向促进部门意识提升;做好专项督查,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列入市委选人用人专项巡察,督促党委(党组) 履行机构编制主体责任;同时,继续用好党政主要领导“三责联审”,联合组织、审计部门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的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强化主要领导的机构编制责任意识。
三是突出问题反馈整改,进一步落实监督结果运用。做好现场纠错,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进行及时纠正或提出纠正意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抓好问题反馈,维护机构编制严肃性, 对督查中发现的少数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系统内先调动后审批等原则性问题,及时给予书面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强化跟踪督促,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做好跟踪,对整改不到位的,暂缓办理该部门一切机构编制事项,待整改后视情况恢复办理其机构编制事项。
四是推进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促进资源职能对等。做好不同层级编制“置换”文章,结合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用待分配的乡镇行政编制置换出部分空余的事业编制,调剂分配给街道和园区,从而解决园区街道受使用市级机关行政编制制约而编制紧张的问题。用好用活分配政策,在军转干部安置上按照“人岗相适、工作急需”原则,重点向编制紧张、人手短缺部门以及执法一线业务部门倾斜,提高计划安置的针对性与科学性。
五是加大内部挖潜力度,进一步提升编制使用效率。做好事业单位撤并文章,按照中央有关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在排查摸底、清理规范、分类设置的基础上,分步整合、撤销那些长期不进人的“空壳”事业机构,加大对职能单一、分散过小机构的整合,及时核减收回部分编制,切实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着力解决民生事业、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用于满足其他事业发展新机构设立的需求上,提高机构编制资源调配的使用效率。
六是做好存量盘活文章,进一步用活现有编制资源。重点加快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将收回的自收自支型事业编制进行转换,建立编制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 形成编制“ 周转池”,重点用于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创新工作理念,探索推进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与幼儿园人员编制总量管理,进一步缓解事业编制压力,用活现有编制资源。
七是建立科学评估机制,进一步增强资源配置科学性。根据当前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计划,结合党政主要领导“三责联审”、选人用人巡察、日常专项调研等,协同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依据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出具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报告,为机构编制调整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作者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