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宝於
〔内容提要〕机构编制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就要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瘦身”强调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对职能任务弱化的做好减法,精简多余的机构编制。当前,一些地方陷入了窘迫困境,退出机制不顺畅,该精简的机构编制难以精简,导致在严控总量情况下社会发展对机构编制刚需又难以解决。如何破解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需要我们更新观念跳出编制看编制,守正创新着力解决机构编制“瘦身难”问题。
坚持政治思维,认清机构编制的政治属性,牢牢把握机构编制精简的主动权
当前, 部门编制固化和利益化藩篱客观存在,原因是一些单位领导对机构编制属性的认识有偏差,片面认为机构编制一旦下达给部门就是属于部门的,于是一味强调部门工作的重要性和困难度,认为自己在位时,把机构级别提高,把领导职数增多, 把编制增加, 是非常光荣的事情,反之,如果在位期间,单位机构和编制被精简了,就觉得是非常丢人现眼的事,导致机构编制做加法容易做减法难。党管编制原则,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是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距,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机构编制资源政治属性,决定机构编制资源是党的,是人民的,并不是属于部门固化不变的,也可以理解为,机构编制的所有权属于党和人民,各单位各部门只是根据党和人民的需要阶段性拥有对机构编制的使用权。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机构编制,就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主动权,对党和人民负责,积极主动优化整合存量,打破原有的部门编制固化和利益化藩篱,对职能任务弱化的单位主动做好减法,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该撤的撤,该并的并,该转的转,切实精简多余的机构编制。
坚持法治思维,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权威性
机构编制难以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产生的原因很多,根本原因是没能依法管理。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机构编制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各项改革和建设均离不开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它的管理使用一刻也离不开党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指导。《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就是当前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条例》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突出法治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在法治框架内有序运行,通过法治手段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效能和水平。工作中要树牢“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全方位用制度规范机构编制工作,严格落实编委会“一支笔”审批制度,强化机构编制法定地位, 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 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同时,运用法治思维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条条干预”机构编制、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超机构规格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进人以及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把维护机构编制严肃性和权威性贯穿于日常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
坚持统筹思维,以职能评估为抓手推进动态调整精准减控
长期以来,不少机关和事业单位一经审批成立,就一劳永逸,几乎没有一家单位主动要求撤销,不管原有职能消失不消失, 不管绩效好不好, 不管服务对象满意不满意, 一些“僵尸单位”多年僵而不死,财政包袱越背越重。为改变重审批、弱监管的现状,各级编办负责监督检查的内设机构可加挂“ 职能评估办公室” 机构牌子,以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评估为抓手推进动态退出机制的形成。职能评估工作要严格量化细化职能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根据不同职能特点和任务,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职能评估标准和考核重点, 增强评估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健全职能评估机制和方法,注重公众评议、专家评估和舆论参与,形成考核与社会评价有机结合,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式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评估管理体系,重点检查评估“机构设置的科学性、编制使用的合理性、职能发挥的有效性、内部运行机制的先进性、服务对象的认可性”五个方面,打破部门界限,将评估的结果运用到机关和事业单位动态的撤、并、转、设的常态化过程中,建立动态的退出机制,推进动态调整精准减控,统筹使用好各类机构编制资源,用盘活存量的办法解决好社会发展急需的增量。
坚持素质思维,在提高人员履职能力上下功夫挖潜增编
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存在“领导喊”“新人干”“老人看”现象和“不肯干”“不会干”工作效能不高的问题,原因是他们不能从全局角度出发研究解决办法,不能从转变工作重心、提高队伍素质、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工作效率上多下功夫,却总是打自己的小算盘经常找理由要机构要编制。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讲党性,把爱党爱国的满腔热情化为干好本职工作的动力,带头担当作为,带头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用提高能力素质的办法在现有的机构编制空间内挖潜。目前,全国范围内公安系统基层普遍缺编,以致于聘用辅警数量很多。思路一变编制来,一些省份着眼提高警员素质搞综合执法改革,把基层治安警察与交通警察合并,基层派出所与基层交警队合二为一,有效缓解了基层一线警力编制不足的难题。
坚持精细思维,依托信息平台对日常机构编制实行实名管理
早在2006 年,中央编委在为实施《公务员法》下达行政编制时要求各地到2011年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对应的实名制。对编制使用实行实名管理,是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创新变革,能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目前需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打通数据壁垒,尽快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编制部门只对用人单位、不直接与申请进出编当事人打交道,加之组织、人社、财政、编制部门人员信息系统各自政策口径不完全一致,导致各自为政、互不兼容、互不相通,目前机构编制实名制实现了纵向相通,没有完全实现横向相通,平时数据录入更新等基础性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需要建立实时互通互联数据共享的信息平台。二是积极妥善处理超编问题并从源头控制超编进人。因机构改革、军转安置、人才引进,还有一些历史原因导致超编,要根据人员退休、调出等空编机会及时更新信息平台数据库,特别是严格控制超编进人问题,实行源头治理。三是稳慎处理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因各种原因, 一些单位未能如期改制, 当时改制成本低,现在改制成本过大,越拖越难改,如今人员编制难进实名制数据库,社保身份成问题,也是不稳定因素,需要把握好政策的前提下尽快进行稳慎处理不留后遗症。
坚持差别思维,着力解决一般公益服务对编制的刚性需求
在不断满足公益事业发展需要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探索在不增加编制前提下,对公益服务进行差别化分类,充分利用市场提供相应服务的办法来解决严控编制总量与刚需增长的矛盾,通过推进一般公益服务岗位市场化,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如法律服务、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公益性文化服务、道路养护等公益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解决,有效减少事业编制的刚性需求。各级编办可主动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调,联合制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政策,进一步管理和规范购买一般公益服务实践活动。
坚持公开思维,让机构编制信息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对机构、职能信息的公示提出了明确规定,但对人员编制及在编人员情况公示并未提及,编制管理不透明,社会监督不到位,导致人员臃肿,甚至出现吃“空饷” 的现象。各级编办要利用“ 机构编制进党校”和网络媒体等新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各单位各部门都应将机构、编制、人员等情况在网上公开,将过去群众敏感的编制问题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在做好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工作的同时,完善机构编制举报奖励制度,让机构编制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作者单位: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