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街道“大部门制”改革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提要〕为强化党对城市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夯实街道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地位,合肥市包河区积极探索实施街道“大部门制”改革,按照综合化、扁平化方向,统筹设置“一办七部两中心”,推进街道明责、赋权、增能、减负,竭力构建起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体制设计、机制运行和制度完善上打破“壁垒”和“藩篱”,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强化党对城市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夯实街道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地位,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合肥市包河区以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为保障,积极探索实施街道“大部门制”改革,竭力构建起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运转,街道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基层治理效能大幅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

 

改革把握的方向和原则

1. 坚持目标导向。

按照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要求,推进街道明责、赋权、增能、减负,推动街道将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此次改革是贯彻落实省委15号文件、合肥市委“1+8”文件、包河区委“1+3+6”文件精神的有力举措,充分突出“三抓一增强(抓党建、抓服务、抓治理,增强政治功能) ”,向体制要“活力”,向机制要“能量”,向制度要“绩效”,最大限度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运行,最大程度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保驾护航。

2. 坚持需求导向。

一是适应居民的多元需求。包河区区域面积340 平方公里(其中巢湖水域面积70 平方公里),辖9街、2镇、2个街道级大社区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截至2020 年上半年常住人口140 万。多数街道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社会结构多元,辖区内老城区、城中村、新城区并存;人口类型多元,老城市居民、老郊区居民、商品房居民、征地回迁群众、外来租房户群体齐聚;服务诉求多元,不同结构、不同群体等对社会服务的需求类别、标准要求等各不相同。街道改革前的体制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各类服务需求。

二是满足街道的发展需求。从街道的发展来看,2003年-2008年,处于由郊到城的起步阶段;2009 年-2014 年,处于大拆大建的城市化阶段,“拆、算、建、安、管”齐头并进;2015年至今,街道不仅拆迁扫尾任务重,而且步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优质企业纷纷登陆安徽、抢滩合肥、花落包河。因此,迫切需要通过街道体制改革来为高质量发展创造活力。

3. 坚持问题导向。

包河区自2002年区划调整以来,短短十几年间,已经发展成为区位优越的“中心城区”、实力雄厚的“第一城区”、生态宜居的“和美城区”和跨越赶超的“现代城区”。但在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仍客观存在、亟待解决:

一是针与线的矛盾。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街道公共事务不断增多,群众服务需求日趋多元,管理事项和服务内容成几何式增长,基层事务越来越多、责任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变成了“上面千把锤、下面一颗钉”。

二是强与弱的矛盾。改革前,街道是“七站八所”的农村管理模式,力量配备不均衡,该强化的职能未强化,该弱化的职能未弱化,已经不适应快速的城市化进程,造成少数重点工作推进“缺人、乏力、少手段”。

三是人与岗的矛盾。一方面,受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控制,街道在编人员数量总体较少,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另一方面,街道编外人员待遇低、流动性大,有时造成人员断层、工作断档。同时,少数在岗人员积极性没有完全调动,“有十分功、只发八分力”甚至“出工不出力、出活不出彩”的现象依然存在。

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做法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突出“三抓一增强”的总要求,明确街道职能定位,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合理核定人员编制,规范和完善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条块配合制度、职责准入制度、财政保障制度等,从体制设计、机制运行和制度完善上打破“壁垒”和“藩篱”,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围绕“事要求是”,合理设置机构。

按照综合化、扁平化方向,调整优化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实行“大部门制”,统筹设置事业机构,一般按“一办七部两中心”设置,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城市管理部、社会事务部、社区建设部、平安建设部、发展服务部和一个根据街道实际需要设置的“特色工作”部,以及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同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街道规模及服务人口等综合因素,确定街道行政编制为15—25名,采取区内调剂、市级补充的方式逐步到位,有效提高编制资源配置效率。

2. 围绕“事能干好”,科学界定职能。

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将职责职能相近、工作交集较多的全部整合归口至一个大部门,并科学界定“一办七部两中心” 的职能, 做到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范围边界清楚,管理权限集中统一,以便于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比如,常青街道将企业、产业、业态、项目、税源实行五位一体,归口发展服务部管理,着力打造更加优化的营商环境,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万年埠街道整合文化、旅游、体育等资源, 竭力创塑文旅品牌。

3. 围绕“事要绩效”,优化管理运行。

坚持以效能为先、实绩为先, 实行“ 四个一”管理:建立一套工作“三单”,在充分研究讨论和征求意见基础上, 制定“ 大部门” 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项清单”,各部门挂单作战,照单落实;再造一套服务流程,重点做好“交接与衔接、整合与融合、制度与运行”的文章,完善“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制定“大部门”服务流程,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向辖区企业、居民进行公示;一位班子成员分管,每个大部门只由一位班子成员分管,负总责,负全责,避免交叉分管、多人分管, 杜绝“ 东请示西汇报、都来管都不管”现象。班子成员每人各把一方,权责对等,比学赶超;一个部长统筹兜底,每个大部门的部长,既是“街道全局工作的参谋”,又是“分管班子成员的助理”,更是“本部门工作的总管”,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干好自家事。

4. 围绕“事要干实”,实施“头雁工程”。

围绕“三抓一增强”,全面实行“红五星”基层治理模式,重点实施三大头雁工程:

一是紧扣“抓党建”,实施“红管家”项目。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为群众”,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目标为要义,完善“四级网络”,搭建“四类平台”,配套政策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让居民群众有充实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感。

二是紧扣“抓治理”,实施“大共治”项目。将街道划分为若干个基础网格,实现了“多网合一、一网打尽”。每个网格都实行“1+2+N3+6”模式运行,即一名网格长、两名网格员和“三岗六大员”,实行积分管理、星级考评。

三是紧扣“抓服务”,实施“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在服务阵地上, 建设街道级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级党群服务中心,全部统一服务标识;在服务内容上,凡是为群众服务的事项,全部前移至中心大厅办理。各项政务服务清单、社区依法履行职责清单和各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全部上墙公示; 在服务方式上,按照“ 综合柜员制”的模式运行, 前台综合受理、派单后台办理、限时办结反馈。

改革取得的实效

1. 实现了“能统能分”。

改革前,街道内设机构多达20余个,单独作战是常态,各负其责没问题,通力协作有障碍,缺少信息的沟通、相互的配合,特别是一些综合性、牵头性工作的落实难以形成合力;改革后,大部门职能职责更加科学、更加统筹、更加融合,以往是配合执行的工作变成现在的本职岗位工作,实现“一个哨子吹到底、一支队伍管到边”。

改革前, 单个部门人员少, 人力资源的调配、优化、历练、使用都受限,部门反映“人手不足”问题是通病;改革后,大部门人员基数变大,内部调剂空间增大,工作安排、调度能“转得开”。同时,大部门职能的增加提供全科业务锻炼的舞台,有利于综合能力的提升。

改革前,每个班子成员平均分管4 至5 个部门,时间和精力比较分散;改革后,每位班子成员各把一个大部门,大家专心致志各把一方、各负其责,有利于钻研、思考、推动工作落实。

2. 实现了“能上能下”。

从区级层面看,此次改革增加了街道的编制数,明确了街道的领导职数和中层领导职数,体现了重视基层、关心基层和权责对等的原则。

从街道层面看,建立了梯度推进、能上能下的人才“AB库”。B库从一般干部中择优筛选,是街道中层副职的储备库;A库从B库中择优录入,是培养街道中层正职的摇篮。干部凭实绩在AB库及库外流动,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的鲜明导向。

3. 实现了“能破能立”。

包河区将市场监管所的人、财、物下放到街道管理,强化了联合执法力量,有效破解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难题;市、区进行的四个配套改革(街道对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街道公共事务综合管理权、街道对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街道规划参与权),是对街道的明责、赋权、增能、减负, 有效破解“ 上下两张皮”现象;合肥市关于《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包河区“四岗十八级”制度,是基层人员管理的规范化要求,有利于激发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有效破解社区干部“工资低、待遇差、贫富不均、晋升无通道”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