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枢纽型街道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蔚盛斌

 

〔内容提要〕湖北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社会治理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在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以“做强街道”为目标、以力量下沉为手段、以提升基层承接能力为导向,扎实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保障街道发挥枢纽作用,着力构建“上面千条线、基层拧成绳、治理织成网”的城市基层治理格局。

 

践行“两个维护”,坚决答好“必答题”

习近平总书记2018 年视察湖北时特别强调,要总结推广武汉市青和居社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关经验做法。2020年在湖北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看看我们在基层治理方面有哪些成绩可以总结、巩固提高,还有哪些不足需要完善。这些重要指示,是总书记交给湖北的政治任务、对湖北的政治关怀。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湖北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先手棋”,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生动实践,有着深远的政治考量和紧迫的现实需要。

一是总结疫情防控经验教训的现实选择。这次疫情是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对各级组织战斗力的一次大检验。面对疫情,湖北基层组织、下沉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一道构筑起最坚实的第一道防线,但也暴露出城市基层组织动员力、落实执行力、应急处置力、资源保障力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权力有限、责任无限”“小马拉大车”“资源倒金字塔”“治理碎片化”等,这些问题影响着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制约着省域治理现代化,迫切要求我们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

二是省委推动的“一号工程”。省委书记应勇遵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作为“一号课题”“一号工程”来抓,亲自领题谋划推动。省委牢牢把握“国之大者”,观大势、谋全局、抓大事,在全力打好战疫、战洪、战贫三场硬仗的同时,总结疫情防控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召开省委全会专门部署推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三是省委编办服务疫后重振的重要政治任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编办牵头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围绕“全链条、全周期、全层级”城市治理生态建设, 注重体系化设计、机制化推进、系统化落实,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协调性、配套性,切实打牢基层基础,夯实基层底盘,做到行稳致远。

注重系统重塑,建设枢纽型街道

转变“体制改革就是机构组建到位、人员转隶到位、职能配置到位”的传统观念,分步展开“搭架子、明职责、建机制、赋能力”等工作,真正使部门围着街道转、街道围着社区转、社区围着群众转,保障街道在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枢纽作用。

一是立足于基层事情有人办,扁平化构建资源枢纽。以党建引领推动机构编制资源下沉,以党组织全面覆盖推动机构编制配置优化协同,注重精准施策、靶向用力,杜绝“大呼隆”“一刀切”,实现街道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工作力量大幅增加。按照“减上补下”的思路,全省调剂1500名行政编制、1万名事业编制加强街道,街道行政事业编制平均达到30名、40名,增幅分别为20%和270%。按照“4+X”模式,全省328个街道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在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内设机构512个;统一设置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3个事业单位,形成“服务一平台、治理一张网、执法一队伍”。

二是立足于基层事情办得了,便捷化构建服务枢纽。紧扣基层反映强烈的“ 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权责不对等”“职能缺位和越位并存”等突出问题,依法推动放权赋权,明确街道职能定位,实现区域履职科学合理、运行规范,服务群众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编制街道通用权责清单,明确权力事项74项、责任事项419条,划分252项职责边界。省级层面统一制定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赋予住建城管、卫生健康等11 个领域263 项职权,实行“看单点菜、差异赋权”“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建立街道行政执法目录,确定行政执法事项262项,依法落实街道执法主体地位。推进“两清单一目录”纳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将党建服务、政务服务等向街道、社区两级延伸,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探索帮办代办教办、“一事联办”等创新试点,逐步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三是立足于基层事情基层办,协同化构建治理枢纽。基层治理不是单打独斗、包办代替,要推动各类资源向街道有效聚集、各种力量有效组织、各类工作有效开展,用机制建设穿好基层治理“千条线”,实现基层治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优化环境有责有权、落地生根。制定实施“三方案九办法”,指导各地同步制定区(市)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放权赋权、“多网合一”、街道与部门双向派单和双向考核评价等12项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理顺区(市)、街道、社区职责关系,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事项,明确责任链条,防止为放而放、一放了之,形成“责任堰塞湖”“管理真空带”。推进派驻机构下放管理,除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的机构外,其余派驻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都全部直接下放。推动落实“五项权力”,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街道综合管理权以及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赋予街道党(工) 委对继续实行延伸派驻体制的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让街道能够统得了、调得动、用得到、管得住,形成事权与责任相适应的保障机制。

四是立足于基层事情办得好,体系化构建队伍枢纽。强化党组织堡垒聚合功能,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让各类人群像“众星拱月”一般聚拢,像“吸铁石”“石榴籽”一样团结起来,为基层治理增添力量。配强领导班子,明确街道领导职数7至9名,选配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充实到街道领导班子,切实加强街道的领导力量。建好“三支队伍”,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选派街道党员干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统筹选派省市县机关年轻干部到街道工作,每个街道不少于2名,至少工作2年;开展试点,对符合条件的553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享受事业岗位待遇;坚持平战结合,建立“党建+志愿服务”机制,志愿者队伍壮大到120万人,把“社会人”变成“社区人”,把“局外人”变成“自家人”。统筹人员力量,赋予街道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自主权,采取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平台运作的方式调配人员, 集中力量打硬仗、破难题。

做好“后半篇文章”,形成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

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发生了“物理变化”,真正要发生“化学反应”,还要不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做好“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工作机制。建立328个街道“大工委”、3580个社区“大党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民主协商议事平台,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在职能配置上更加科学、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备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确保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是优化街道运行机制。完善条块结合统筹协调机制,在区(市) 层面分领域、分层级、分部门建立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落实街道对辖区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权力,建立全域统筹、上下贯通、多方联动的运行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机制,促进街道综合执法、市区部门专业执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动响应机制, 建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在职党员在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确保“吹哨”有用、有序,“报到”有力、有效。

三是深化街道履职能力建设。针对街道岗位特点,指导实施分级分层分类培训,建设专业实干的基层干部队伍。落实与街道事权相匹配的政策保障、工作保障、经费保障,加强街道承载能力建设。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以数字赋能提升基层“智治力”。

(作者系湖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