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提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贵州省毕节市围绕“聚焦机构重组‘强领导’,聚焦干部调配‘优队伍’,聚焦薪酬分配‘添动力’,聚焦财政改革‘助发展’,聚焦职能剥离‘抓主业’”的“五个聚焦”改革思路,稳步推进毕节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权责明晰、高效运转新格局。
改革背景
2022年2月,市委召开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启动大会,下发《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总体方案》,决定将毕节高新区与七星关经济开发区整合,剥离毕节高新区所承担的社会事务职能、划转相关乡(镇、街道) 委托七星关区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毕节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开发区管理运行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充分统筹改革、发展和稳定,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基本情况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前身是2010年成立的贵州省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2011年7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经济开发区。2019年9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将毕节经济开发区更名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5月,启动“以升促建”国家级高新区工作;2020年1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向科技部呈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标志着毕节高新区申创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主要措施
1.机构编制方面。坚持精简高效原则,毕节高新区核定事业编制总量115名。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规划建设局、法治事务办公室、财政金融工作局、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技创新局,核定事业编制54名。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0名;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属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1名。
2.干部调配方面。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采取动议、民主推荐、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实施,机构编制调整严格按照《中共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为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激活发展动力,更好发挥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引擎作用,印发《关于下放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通知》,赋予高新区编制管理权限,高新区可自主设置和调整内设机构;可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需要自主招聘所需人才,不受年度用编计划的限制;可在市委编办核定的科级职数总额内,自主统筹使用内设机构科级职数;变编制管理为岗位管理,可自主设置工作岗位。
3.人事制度和薪酬方面。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推进工业大突破,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一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编内人员档案封存管理,打破身份界限,破除论资排辈,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二是推进绩效薪酬改革,实行以岗定薪,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制定考评办法,按考核结果兑现所聘岗位绩效工资。
4.财政体制方面。毕节高新区作为一级财政,建立独立核算机制和独立金库,预决算管理接受七星关区人大监督。
5.社会事务方面。毕节高新区剥离社会事务,聚焦工业发展主责主业,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服务企业为主。
经验做法
1.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模式。一是科学设置机构。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将原中共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海湖新区)工作委员会、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海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与中共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整合,组建中共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县 级机构规格。党工委、管委会事业编制54名。设党工委书记1名(不占领导职数),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工委书记1名,管委会副主任4名,组织人事部长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0名。二是高位配置领导职位。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由市委常委、七星关区委书记兼任;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任七星关区政府党组副书记;除保留原毕节高新区1名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外,重新配备党工委、管委会7名班子成员。三是合理布局职能部门(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中共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毕节高新区(七星关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产业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科技创新局、财政金融局、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公室)、法治事务办公室共8个内设机构。同时包含纪检监察工委、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园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保留原有的“大规模物理储能研发中心”,总共核定编制115名(包含党工委、管委会事业编制54名)。通过精简机构设置,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模式,减少1个县级机构,大幅度精减科级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大幅度缩减人员编制,初步运行正常。四是探索建立多形式运营机制。毕节高新区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制定出台《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成立高新公司党委,由管委会班子成员兼任党委书记,直接管理两个独立运营公司(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毕节金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实体化运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制定出台《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门(单位)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双向流动调配办法(试行)》,鼓励区直部门(单位)封存档案人员到国有企业任职工作,组织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推行全员聘用制,助推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升级。组建招商公司,实行公司化招商、市场化招商,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解决招商不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2.彻底剥离社会事务,聚焦工业发展主责主业。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高新区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认真落实改革过渡期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的要求,扎实抓好“人、财、物、事”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抓“人”的选留和分流。原金海湖新区、原七星关经开区编内人员共有3560名(含托管乡、镇、街道人员),已全部分流安置。区直部门(单位)编制人员从456名减少到115名。2022年4月,毕节高新区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从原金海湖新区、原七星关经开区编内人员中择优比选留任36名人员,实行人事档案封存,纳入全员聘用管理。通过全面排查、多轮谈话、安排新的公司岗位,对1111名编外人员进行合理分流安置。二是抓“财”的清理和清算。制定出台《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债务处置方案》《企业划转工作方案》《拖欠“三保”资金的划转方案》。根据《毕节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市贷区用部分债权债务处理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原金海湖新区管委会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与市本级国有企业债权债务处置工作,推动资产匹配划转等工作落实。通过盘活土地、商铺等存量资产和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累计化解债务5.83亿元。三是抓“物”的监管和移交。采取第三方审计的方式对58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已于6月中旬全面完成并全部出具审计报告。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清理工作,规范各类档案的合理归属和流向,确保档案完整安全。19个部门40类文书档案、业务资料档案于2022年4月全面移交完成。四是抓“事”的衔接和交接。2022年3月15日完成毕节高新区和七星关区首批1444项权责事项移交,3月21日完成七星关区和大方县10个乡(镇、街道)托管协议签订,4月9日起原高新区政法和群众工作部等10个部门移交七星关区统一管理。通过社会事务彻底剥离,进一步明晰开发区管理机构、属地政府之间的关系,使高新区轻装上阵。剥离社会事务后,高新区有更多时间、精力抓产业发展。
3.理顺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高新区、七星关区、市直派出机构三者之间职责边界划分逐步明晰,建立较为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一是理顺高新区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关系。根据《中共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放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星关经济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通知》《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等事项的批复》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等9个部门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厘清工作关系。二是建立高新区与七星关区协调联动机制。制度建设方面,制定《毕节七星关区与毕节高新区协调联动工作方案》,成立两区协调联动领导小组,建立11个两区协调联动工作,建立两区领导协调联动机制、部门(单位)协调联动机制,专班对接具体工作事项,建立两区联席会议制度(专班会议、联席会议、区委与党工委会议会商制度)。工作安排部署方面,七星关区委会议与高新区党工委会议套开,扩大到“两区”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两区”每周一次碰头会对工作进行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工作落实方面,制定高新区管理事项与七星关区部门(单位)协调联动机制,高新区发展中遇到需要处理的问题,按程序报告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单位)主动配合抓好落实。比如,高新区与七星关区协商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采取高新区部门(单位)与七星关区乡(镇、街道)共同包保园区企业、干部职工(及驻厂员)与社区干部包保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措施,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完善高新区与市直派驻机构职责关系。市国税、自然资源、环保、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派驻高新区,明确职能职责,确保高新区相关管理事务有人管、有人办,形成合力。其中,高新区公安分局从8月份开始,由七星关区统一管理和提供保障,负责维护高新区园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4.切实推进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根据《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制定下发《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岗位聘用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门(单位)岗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门(单位)岗位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推进高新区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一是实行全员聘用机制。探索和创新建立选人用人新机制,打破管理机构人员身份限制,探索推行全员岗位聘用管理机制,变编制管理为岗位管理,实行企业化用人管理办法。部门和内设机构人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全员聘用制。对现有在编人员,推行干部编内任职与岗位聘岗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开发区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任管理相分离“三分离”双轨运行管理模式,固化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在编人员身份,其人事档案分别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管理。编制外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订立聘用合同加强管理。2022年4月,高新区从原金海湖新区、原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编内人员中公开择优比选留任36名人员。11月份,组织全部档案封存人员参加部门(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全员竞聘上岗,产生6名“低职高聘”、2名“高职低聘”工作人员。2023年初启动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一批工作人员,明确调入后实行档案封存纳入全员聘用管理。通过公开公平竞聘上岗,打破管理机构人员身份限制,真正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二是实行以岗定薪机制。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规范,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岗位根据工作需要1-3年设定一次。岗位工作人员聘期为1-3年。实行薪酬总量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绩效薪酬标准按市直公务员绩效资金1-6倍确定,市政府根据每年对高新区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得分档次核准绩效薪酬系数和总量。高新区创新薪酬分配形式,在市级核定的绩效薪酬总量内,根据不同层级岗位聘用人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差别化核定年度绩效薪酬。通过以岗定人、以绩定薪,实现薪酬能升能降,激发内生动力,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目标落地落实。三是创新人事管理机制。对区直部门(单位)实行“月调度+现场督办、季监测+通报约谈、半年评估+整改落实、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日常监测调度动态跟踪管理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模式。对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工作日志月报告制度、季度工作小结点评制度和年度综合考核制度。根据部门(单位)及工作岗位职能职责,围绕政治素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企业服务、工作创新等指标,设置部门(单位)及岗位工作人员责任清单,严密考核管理,严格兑现奖惩,充分激励广大工作人员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活力迸发的良好局面。
5.创新财政管理体制。一是建立财政管理体制,依法依规规范管理。毕节高新区作为一级财政,建立独立核算机制和独立金库,其预算管理接受七星关区人大的监督,依法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规范毕节高新区财政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开发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二是权责匹配划分收支。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明确高新区管理权限,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坚持财力和事权相匹配,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确定毕节高新区与市级、与七星关区分配关系,合理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分享比例。三是集中要素保障支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在毕节高新区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方面调集全市优势资源进行支配倾斜资源要素配置,集中全市优势资源置换投资打造集聚效应的政策。同时,坚持“资金跟随项目走”,市直各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布局、产业链供应链培育等专项资金,以及政府投资基金、新增专项债券分配等方面给予毕节高新区倾斜。高新区结合实际认真谋划项目、积极招商引资,充分协调对接用好用活优惠政策。
主要成效
1.体制机制更加灵活。通过新一轮改革,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和工作关系,打破管理机构人员身份限制,对原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实行档案封存管理,推行全员聘用上岗制度。改革后,毕节高新区保留编制115名,占比改革前金海湖新区和七星关经开区“两区”区直部门(单位)编制人数465人的24.7%,实现了全面“瘦身”。市级充分放权,下放规定范围内的干部编制调整使用权限,下放职称评定权限,放宽岗位聘用权限,在用人管理上,高新区拥有更多自主权限,有利于通过多渠道引进人才。同时,高新区实行独立核算机制和设立独立金库,其预算管理接受七星关区人大的监督,财政体制更加灵活。
2.主责主业更加突出。通过新一轮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总体方案》要求,高新区主责主业更加突出,主要目标就是力争在“十四五”末成功申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力以赴打造全市科技创新引领区、新旧动能转换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全市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目前,组织制定了《高新区发展战略规划》《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毕节市域总部经济发展规划》。
3.要素保障更加聚焦。高新区代市委、市政府草拟《关于支持毕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在送审,聚焦申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细化明确市直各部门支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事项,统筹整合全市优势要素资源向高新区集聚。土地出让收益与市级和七星关区按一定比例分成,有效缓解高新区发展资金压力。党工委切实加强对开发区的领导,深入实施党建铸魂固本塑形聚力健体“五项行动”,统筹推进宣传、组织、统战、法治、党风廉政建设,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成立“两新”党工委,扎实开展“两新”党组织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种种表现,统筹推进“清廉高新区”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政企“清”“亲”关系。
4.队伍活力更加强劲。此次改革,市委、市政府明确高新区绩效薪酬标准按市直公务员绩效资金1-6倍确定。按照公司化管理的方式,通过以岗定人、以绩定薪,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创新人才引进和干部队伍管理机制,明确高新区急需人才和高端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聘用、引进,薪资标准根据其所做出的贡献,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有效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着力提高工作人员队伍能力素质。将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纳入目标考核,兑现绩效奖励。通过选派干部外出培训、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以及考学督学研学评学奖学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健全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和改进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
5.发展动力更加强劲。高新区以此次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与活力。2022年全年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34亿元,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76亿元,增长15.13%;进出口总额0.35亿美元,增长174.68%。新入规工业企业19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达94家。
6.发展环境更加稳定。强化底线意识,突出稳字当头,全力以赴维护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抓实安全生产。认真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企业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存在的隐患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企业完成整改。抓实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建立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台账,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分批分类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加大对园区低效闲置资产和“僵尸企业”的清理力度,2022年清理“僵尸企业”20家,腾退厂房12万平方米。抓实信访维稳工作。按照《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期间风险防范和社会维稳工作专班方案》,组织开展各类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大排查,并建立台账。2022年累计接访32批6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批80余人次,未出现进京赴省上访等情况。
7.创新载体更加繁多。创新机关党组织设置模式,在成立机关党委的基础上,整合党工委、管委会、部门(单位)党员组建4个党支部,利于开展组织活动,同时,助推整合工作力量实行机关单位“大部制”管理,促进党的建设与园区高质量发展深入融合。
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需进一步加大“管委会+公司”运营机制工作力度,切实助推国有公司实体化转型。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需加大力度。资金问题存在一定局限,有关园区企业遗留问题需要通过发展过程中,逐渐加大力度进行化解。产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资源资产盘活等需加大工作力度。下一步,聚焦申创国家级高新区目标,围绕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紧紧扭住实体化运行、资源资产盘活、招商引资等关键要素,加快推动毕节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1.持续抓好新一轮改革扫尾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体制机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全员聘用、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制度落实。
2.持续抓好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行模式有关工作,切实推进国有公司实体化转型。
3.持续抓好产业大招商和项目建设工作。围绕“四新”主攻新型工业化,立足于打造“千亿级工业集群”目标,聚焦申创国家级高新区各项指标,紧扣“高”和“新”,立足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在抓好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中介招商和以商招商的同时,立足存量做增量,以盘活园区资源资产为着力点,着力推动园区产业升级转型和工业经济良好运行。
4.抓好项目谋划工作。积极抢抓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毕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重大政策机遇,结合毕节高新区实际,认真谋划一批既利当前、又管长远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强向省、市相关的对接汇报,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5.抓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债务风险、社会稳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化解等各类风险隐患底线,为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