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承担市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城市管理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保障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公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才发展、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发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点科研项目管理、装备建设以及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处)。
(二)政策法规处(信访办公室)。
(三)组织人事处。
(四)科技信息处。
(五)执法协调处。
(六)执法监督处。
(七)执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