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者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办理党中央、国务院以 及各部委、各省区市政府发送市政府的文件。

    (二)研究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市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市政府系统的全市性活动。

    (四)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重要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和市人大代表建议、全国和市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负责市政府系统涉及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协商事项的联络协调。

    (六)根据市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 志 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与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的联系,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编制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统筹研究协调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 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政府效能建设。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并提供法律建议。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市政府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推动“上海发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发展。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二)市政府督查室。

    (三)建议提案处。

    (四)综合处。

    (五)区政处。

    (六)联络处。

    (七)市政府总值班室 ( 城市运行值守处)。

    (八)政务公开办公室。

    (九)电子政务办公室。

    (十)法律事务处。

    (十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十二)政务服务处。

    (十三)“上海发布”办公室。

    (十四)党政办公室。

    (十五)人事处 (老干部处)。

    (十六)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