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科技馆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沪委编委〔2023〕15号),上海科技馆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如下:
上海科技馆主要职责
(一)开展动植物学、古生物学、地质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以及博物馆学、科学传播学、展品设计等领域理论及应用研究。
(二)开展科技类、自然类、天文类藏品的采集、征集、鉴定、修复、保管等工作。
(三)管理运行上海科技馆、上海自然博物馆、上海天文馆等科普场馆,向公众提供场馆开放服务及有关文创、期刊、影视等公共文化服务。
(四)举办常设性和临时性科普展览,组织公益性科普教育和科学传播活动,弘扬科学家精神,提升公众科学素养。
(五)开展国际、国内科普交流合作,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六)完成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科技馆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处。
(三)财务处。
(四)事业发展处。
(五)安全保卫处。
(六)合作交流处。
(七)资产管理处。
(八)科技馆运行保障处。
(九)自然博物馆综合处。
(十)自然博物馆运行保障处。
(十一)天文馆综合处。
(十二)天文馆运行保障处。
此外,上海科技馆设置10个专业技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