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图书馆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沪委编委〔2023〕18号),上海图书馆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如下:
上海图书馆主要职责
(一)落实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科学技术情报研究、古籍保护工作要求,参与制定和实施本市相关规划、工作计划。
(二)收集、整理、保存、研究国内外文献信息,统筹各类场馆面向公众提供查询、检索、借阅、阅览等服务,以及为特定读者和用户提供翻译、咨询、信息技术加工等专业服务。
(三)组织开展阅读推广等社会教育活动,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及服务,促进全民阅读。
(四)开展科学技术情报研究,开发信息资源,提供科技、文化等领域参考信息和决策咨询服务。
(五)组织本市有关单位参与古籍普查、鉴定、修复、培训工作。加强馆藏古籍保护,推进古籍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六)组织开展图书馆学、科学技术情报等领域学术研究,承担上海市图书馆学会、上海市科学技术情报学会日常工作。
(七)开展国内、国际图书馆界合作交流,参与国际图联等国内外学术组织活动,促进文献信息共建共享。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图书馆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二)干部人事处。
(三)党群工作处。
(四)综合业务处。
(五)财务处。
(六)研究室。
(七)协调辅导处。
(八)合作交流处。
(九)事业发展处。
(十)运行保障处。
此外,上海图书馆设置13个专业技术机构。